警無展編號覆核案押後判
2020-06-27 00:00
周家明法官詢問代表政府的杜淦堃資深大律師,警員身為公務員有甚麽理由可以隱藏身分。杜回應指,匿名可防止警員遭惡意起底外,也可以避免他們被人秋後算帳。
速龍小隊及防暴警員主要在示威場面執法,會有較高風險遭他人尋仇。周官同意匿名可避免警員遭惡意起底,但反問既然警員可受匿名保護,法官及律政司檢控官是否亦需要隱藏身分?杜則回覆說,不同崗位蒙受不同程度風險,不能一概而論。
至於申請方擔心警員隱藏身分,當市民投訴警員時會失去效率。政府方回應指,警隊內部有現行系統就投訴安排蒐證和調查,而機制亦會確保被投訴者和調查人員來自不同部門。申請方重申,「警員編號」是目前最簡單辨認警員身分的方法,而辨別身分的方法應該是愈簡單愈好,否則會有誤解可能。
申請方又反駁指,警員在頭盔後印上其他代號,以替代「警員編號」等其他方法均存在漏洞。他指當市民遭警員從正面追捕時難以繞到對方身後查閱其代號。案件編號: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一七四七、一七五三、二六七一、二七○三、二九一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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