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否認襲警 反指遭亂棍打背

2020-06-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示威者於去年十月在屯門一帶集結堵路,隸屬飛虎隊的警員追截十五歲少年時,報稱遭對方跳起揮錘打傷右肩骹位,及後成功獨自制服並拘捕少年。少年否認一項襲警罪,昨在屯門法院受審。辯方盤問時則道出另一版本,除了指出被告並無持錘外,反指他被捕時受襲警員有其他警員協助,被告亦遭警員亂棍打背、以膝跪頸,更被人以警棍塞口,阻止叫出自己姓名。

案發時被告僅十五歲,現已年滿十六歲,案件昨從兒童庭轉為成人庭審理。控罪指,被告李浩源於去年十月七日在新界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X。裁判官葉啓亮昨亦批出受襲警員的匿名令,亦允許他在屏風後作供及以特別通道出入。

警員X出庭供稱,當晚近十時,約有三十至四十名黑衫人在案發現場燈口位聚集,並以竹枝等雜物堵塞快線,後走到慢線截查車輛。當同袍往十字路口執勤,警員則在原地戒備。其時一名身穿黑衫褲、戴黑帽的人在對面馬路手持木柄錘快速跑過。警員上前追截,當快要追上被告之時,被告即轉身揮錘打向他,警員隨即舉手擋格,被告則趁機逃跑。及後警員再進行追捕,被告再次揮錘施襲,並打中警員右肩,他感到疼痛但隨即將被告按在地下。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七○○○一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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