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主任大兜亂 建制派稱做法公平
2020-06-20 00:00(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換屆選舉九月舉行,政府昨刊憲公布選舉主任名單,負責地方選區的選舉主任一改以往由區內民政事務專員出任的慣例,改由其他地區的民政專員跨區擔任。民主派質疑新做法是為取消參選資格(DQ)作部署,安排「刀手」任選舉主任,要求解釋。建制派指,當區民政專員或與參選人有長期合作關係,作跨區安排有助選舉主任更客觀決定參選人資格。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認為有關做法合適,由當區民政專員出任選舉主任的話,他們可能與參選人有長期合作關係,無論確認對方的參選資格與否,易讓人質疑決定。他說,新安排能讓未曾與參選人合作的選舉主任,按客觀標準就參選人是否效忠政府、擁護《基本法》等作出決定,相信可預防不必要的質疑。
工聯會麥美娟指,不清楚政府作出此安排的原因,但認為民主派批評是安排「刀手」的說法多餘。她相信,即使由當區民政專員出任選舉主任,也不會因與參選人熟絡而在作出決定時有偏差,料跨區安排可給予公眾較為公平的觀念。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認為,政府希望找到絕對服從指令的選舉主任,安排「刀手」擔任選舉主任,避免出現如去年區議會選舉需更換選舉主任的情況。
民政事務局表示,有關做法是希望選舉主任與候選人在過往日常工作上的無緊密接觸,確保制度公平公正,亦可避免予人民政專員的角色可能影響選舉主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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