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女途人行李篋 青年認罪候懲
2020-06-20 00:00
十九歲被告曹禮然(見圖右)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上水廣場二樓行人天橋腳踢及拉扯一名女子的行李箱,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案情指,當日下午四時許,被告在天橋上捉住女途人的行李篋,對方反抗時被告更差點跌地,但他仍未有放手,隨後卻突然轉身及推開女途人,被告隨即離開,惟過程遭傳媒拍下。至一月三日被告在住所被捕,警誡下稱一時衝動犯案。他在其後的錄影會面片段中表示,當日為「北區和你Shop」任救護員,但因被女途人的行李輾過其腳,一時氣憤才提起行李與對方理論不果,於是踢該行李篋及推開對方。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一六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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