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基本法》新教材 指明不應「違法達義」

2020-06-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經歷持續一年的反修例爭議,大批未成年中學生違法被捕。教育局昨發表《憲法》的新教學資源,在「人權與法治」的教材援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講辭,以及「雙學三子」終院上訴判詞,指出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和施行暴力,並要求教師向學生說明表達訴求不應作違法行為。當局強調,學習《憲法》和《基本法》有助學生培養法治精神和守法意識,認清國民身分、明辨是非、正確理解及維護「一國兩制」。

新教材名為「《憲法》和《基本法》海報資源套」,就「回歸事件簿」、「人權與法治」和「《憲法》和《基本法》」三個主題,各有海報及電腦簡報。較矚目是「人權與法治」部分,教材以詳盡篇幅,解釋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和施行暴力,包括引用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指享用或堅持個人權利,不能成為損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財產,或使用暴力的藉口;亦援引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在同一場合的演辭,「公民抗命絕非縱火、破壞他人財物或傷人的許可證」(詳見附表)。

教材亦以終院一八年就「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上訴案頒下的判詞,解釋「以『公義』之名違法的刑責」,指公民抗命要求示威者預期及接受懲罰,行動亦須是和平非暴力;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不會被寬容,法庭亦有充分理由,將來可判即時監禁的刑罰。新教材亦列出《基本法》與《香港人權法案》相關條文,輔以集會遊行須先獲不反對通知書、因應新冠疫情的「限聚令」等事例,說明享用權利及自由,同時附有責任。

當局同時羅列各科使用資源套的指引,建議通識教育科教師講授法治的基本含意,包括「市民在參與表達其訴求的行動時,不應作出任何違法行為」。另外,當局亦推出長逾一百二十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教學資源」,包括《憲法》簡史、法律地位和內容結構、與香港特區相關的中央國家機構等章節。

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課程發展)謝婉貞在網上撰文指,新教材旨讓教師正確地向學生解說相關的基本概念;強調學習《憲法》和《基本法》,有助學生培養法治精神與守法意識,「在學習中更認清自己的國民身分,明辨是非,正確理解及維護『一國兩制』」。她續稱,新學年將分階段推出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網上課程;當局亦會陸續提供相關科目的教學示例,更新及發展視像教材套、線上遊戲等教學資源。

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中學校長鄧飛認同當局推出教材,有助師生清晰理解違法的界線,援引判詞能體現與時並進,但認為師資培訓須相應配合,「否則那麼多篇幅由教師自己刨,沒有法律概念,亦不知從何看起」。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劉錦輝相信,教材更強調公民抗命或違法達義的代價,有助釋除外界對通識教育科的誤解,「很多人以為通識科教學生違法,實際我們從來是教導學生守法,即使延伸部分提到公民抗命,亦強調屬於特殊情況,以及非暴力、接受懲罰等原則」。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質疑,當局在使用指引的表述否定了「公民抗命」,「我們不應該鼓吹輕易便採取公民抗命,但不應只為政治需要,而抹殺其可能性,學理亦難說得去」。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