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三高層被投訴 違大律師操守及守則

2020-04-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得悉,有近三十位法律界人士及香港市民連日來以電郵去信方式,向大律師公會投訴公民黨主席梁家傑、黨魁楊岳橋以及副主席陳淑莊,身為私人執業大律師或兼立法會議員,卻分別作出「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留案底會令人生變得更精采」的言論,以及政府實施「限聚令」下,仍在酒吧與四十多人聚集,三人疑違反大律師專業操守和「行為守則」,要求大律師公會能公平公正地成立紀律審裁組展開紀律研訊。

消息指,大部分向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的法律界人士及市民,主要針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涉違反「限聚令」,投訴的法律界及均指身為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的陳淑莊,涉嫌違反《疾病預防和控制(禁止團體聚會)條例》。根據該條例,在規定的時間內在任何公共場所聚集的人數不得超過四人,但於本月二日的媒體報道揭示,陳淑莊在「限聚令」生效後,與四十多人在深水埗一酒吧內聚集。

而陳淑莊一直堅稱自己是以立法會議員身分在私人地方出席會議,投訴人指,若陳淑莊認為身為立法會議員就可以凌駕法律,甚至獲得刑事罪責的豁免,那她既不適合擔任立法會議員也不適合擔任大律師。

此外,根據法例,「公共場所」是指「公眾或部分公眾可能不時通過付款或其他方式進入的地方」。 該酒吧顯然屬於公共場所。

可見陳淑莊的行為疑違反了大律師應有的專業操守和《行為守則》,並令大律師專業聲名狼藉,乃促請香港大律師公會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對上述情況進行紀律委員會調查及聆訊。

另一名被投訴為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於去年七月十八日出席港大校長張翔舉行的公開論壇時說「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據悉,投訴人於上周已電郵去信公會直指,梁家傑的言論有鼓吹他人使用暴力之嫌,涉違反大律師專業操守及守則。

市民在投訴信中表明,「我不知道甚麼時候暴力可以解決任何問題。 我只知道身為資深大律師的梁家傑透過港大的公開論壇,明確地支持將暴力作為可能解決任何問題的方法,故意鼓勵公眾認為暴力對解決社會問題起作用。」梁更借用孫中山先生於一九二三年返回港大母校演說作為例子,從網上片段所見,當梁家傑說出「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後,梁即停頓片刻,接受現場人士的熱烈掌聲,可見梁的「暴力言論」已嚴重地誤導他人,更對孫中山先生作出無禮的侮辱。大律師公會理應作出不偏不倚的紀律調查。

至於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於二○一七年八月出席反東北案被告聲援集會時表示,以往經常向犯事的年輕人說,案底對人生有很大的影響,但對於因為反東北案和衝擊公民廣場案而被判入獄的被告而言,「這個案底是令他們人生變得更加精采」。

投訴人指,「假若楊岳橋為美化擁有案底而蓄意使我們的年輕一代錯誤地認為有案底使人生變得更加精采,從而喪失對法治的尊重,有多少年輕人受到他獨特言論的啟發,而付諸行動。」明顯楊岳橋的美化案底的言論,疑違反大律師的專業行為及《行為守則》,乃要求公會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對上述情況進行調查及紀律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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