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地盡其用VS生人霸死地

2020-04-14 00:00

香港土地極為珍貴,政府一方面要盡辦法開拓全新可發展用地,另一方面亦要善用現有的土地資源,一地多用、地盡其用。在每年的立法會財委會預算案特別會議,筆者都會留意不同政策局與部門,有否善用轄下的政府土地和建築物。例如去年筆者就發現食環署有多個已關閉多年的公眾街市,有潛力轉作其他用途,但政府卻一直任由其丟空、浪費。

在今年的特別財委會,筆者又發現了多宗懷疑「生人霸死地」及「土地大嘥鬼」的例子。最令人費解的是,縱使經過民間團體以至政府高層的介入,有關部門似乎依然不為所動,相關用地依舊繼續閒置。

政府在兩年前將中央政策組改組成「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專責協助特首及各司長協調跨局政策,並為可帶來廣泛公眾利益的創新意念發展項目,提供「首站和一站式」的諮詢及統籌服務。在上個財政年度,創新辦共接獲十宗相關的諮詢及統籌服務申請,涵蓋社福、教育、文化藝術及社區發展等不同政策範圍,但幾乎全部申請都涉及租用政府的閒置土地或建築物。

當中一個名為「城隍街社區客廳」的項目,有民間團體申請將上環城隍街(又稱城皇街)一幅蚊型政府用地改作社區用途。創新辦向相關部門了解後,「知悉申請的用地已另有用途」。幸好最後得到市建局協助,提供鄰近另一幅土地供申請人短期使用,有關項目才得以繼續推展。

筆者關注的是,原有用地據報已閒置超過二十年,有關部門到底是在創新辦介入後,才忽然想起該用地另有用途;還是有關用途從來都無變,只因為部門無能、懶散或其他外在原因,虛耗了逾廿載光陰,仍未能落實原定的規劃用途和發展計畫呢?

類似情況在香港不同地區、涉及不同部門的閒置用地和建築物都經常出現。不少用地明明丟空了十多二十年都未有發展迹象,唯一用途就是曬太陽和養蚊養草。每當有人作出查詢、投訴或申請租用,相關用地部門就立即派人將地塊加以圍封及滅蟲除草,聲稱用地已有既定用途並將於短期內落實發展,不宜租予外界或轉交其他部門使用云云。但往往幾年過去,有關用地依舊是丟空無用,唯一變化是雜草又再重新長高,這樣的情況實在令人費解。

此外,負責有關諮詢及統籌服務的創新辦「項目統籌組」,全組只得四位員工,當中職級最高的是一位高級城市規劃師,令人擔心是否夠「牙力」與其他政策局與部門溝通協調。筆者認為政府應投放更多人手及資源加強有關統籌工作,將更多「生人霸死地」的部門及個案資料公開。

謝偉銓(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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