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檢討會擬退休法官任主席
2019-11-28 00:00
本報獲悉,政府正積極物色人選加入「獨立檢討委員會」,不過目前「搵人幫手好困難」,暫未接到佳音,期望下星期有好消息。據了解,有關委員會主席屬意由退休法官擔任,其他成員宜無任何政黨背景,有機會邀請學者、犯罪心理學家、教育界人士等加入,有任職紀律部隊背景人士亦屬考慮範圍之中。
梁美芬受訪時建議,「獨立檢討委員會」最好正名為「騷亂獨立調查及檢討委員會」,它不等於社會要求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能代替法庭角色,亦不可能只單方面調查前線警務人員執法問題,「警方只是根據order做事,委員會要查機制、決策。」她認為,反修例風波持續多月是機制出問題,政府只靠警方止暴制亂有不足,「解決騷亂應該分軟硬手段」,相信委員會在未來檢視機制期間,必可涉獵到警民衝突事件,由會方決定調查範圍,當中可包括有女子被射傷眼睛等受爭議事件。
英國早在二〇一一年,因一名黑人遭警察開槍誤殺而觸發社會騷亂,當地「仇警」情緒較現時香港的更甚。梁美芬指,當時當地監警會未獲市民信任,但政府沒成立只針對調查「警暴」的委員會,因會面對很大阻力,且無助社會復和,最後在野黨及執政黨達成共識,成立調查騷亂社區和受害者小組(Riots Communities and Victims Panel),全面檢討騷亂起因及建議措施。
她又引述英國小組提交的報告內容,指「人們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但社會應理解他們,又不希望社會在騷亂後,失去一整代年輕人」。當年英國小組在法庭審判後作出大量建議,有部分年輕人因此可獲輕判甚至特赦。據此,她建議,香港成立的委員會可將被捕人士按罪行嚴重性分類,全部經審判後,再由委員會決定是否作特別處理,當中罪行較輕,如判處監禁數月以下、又有悔意的年輕人,可考慮減刑判社會服務令、守行為等,並須接受輔導,有關案底可以考慮撤銷或三年後消除。
她呼籲,泛民議員不要只跟隨市民叫口號及存「鬥爭」想法,應想想如何令社會復和,互相妥協,「如果堅持成立COI(獨立調查委員會),點解政府要從輕處理示威者?」
梁美芬並建議委員會需要聆聽社會各界不同意見,包括參與運動人士、匿名義士及受害人,並可與調解中心的專業調解員合作,處理可能數以千計的個案。政府官員亦要配合調查及檢討工作,包括官員要提供資料、出席會議解釋當時處理事件做法的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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