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公僕須宣誓效忠特區

2019-11-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反修例風暴歷時近半年,有公務員曾作政治表態,甚至參與非法活動或暴力行為被捕。公務員事務局由六月至今,接獲共四十三名公務員被投訴涉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或公開發表詆毀「一國兩制」言論。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昨表示,政府正研究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會盡快去做,以認真開放態度處理,預料明年立法會換屆前有結果。

羅智光昨於立法會書面答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當局由六月至今收到指稱有公務員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或公開發表詆毀「一國兩制」言論的投訴,涉及四十三名公務員,上述投訴已根據既定機制轉交其所屬的部門跟進。當中有極少數人在被捕後,已被下令停職。他重申,如公務員被調查是否有嚴重不當行為或干犯刑事罪行,或當局已經或將會對其開展紀律或司法程序時,根據既定機制會將有關公務員停職。

新民黨容海恩則代表黨主席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提到本月初立法會通過葉劉淑儀的動議議案,促請特首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詢問政府會否制訂政策及發布行政命令落實。

羅智光回應說,《基本法》已訂明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對特區政府負責,而《公務員守則》指明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即必須對在任的特首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的框架下,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

他表明,政府已着手研究進行宣誓的多項細節,有初步構思,「如果要做一個宣誓,是如何做法?我們首先在這方面想一想。設立宣誓的安排,其目的、期望的效果是甚麼?是否在現行框架可以做到?如果要推行宣誓的要求,我們要審慎及充分考慮幾個因素,這都是一些初步的想法,就是訂立公務員宣誓要求的合適方法,是透過行政安排、是增設或修改法例;第二,宣誓要求適用的對象是所有公務員、抑或是限特定職系的公務員;第三,有甚麼行為構成違反宣誓誓言的情況。」局方會諮詢職方意見,適時向立法會匯報進展。

工聯會郭偉强提出,特首沒有政黨背景,其施政有賴公務員團隊支持,「所以公務員團隊對於《基本法》的擁護,應該是一個高層次的精神狀態,而非好像現在,淪為局長交差的底線。」黨友何啟明質疑當局為何要研究宣誓涵蓋多少公務員:「咁公務員係全部出糧,定係局部出糧?」他又指控有公務員於區議會選舉期間,例如撕毀「愛國愛港」人士單張、在點票後公然向心儀的候選人表達支持,涉嫌違反政治中立。

羅智光重申,公務員時刻均須謹守政治中立:「我要強調,不止在工作上,若他在其他時間的行為,令人懷疑他不能很專業、不偏不倚地履行職務,這與政治中立的要求有差別。」

實政圓桌田北辰不點名提及有警務人員多次於內地微博發表言論,影響內地與港人感情,造謠稱今屆區選有一半廢票,更批評特首不懂執法和無法支持對方,質問當局是否知悉、如何能忍受公務員批評其上司。羅智光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若任何公務員懷疑有違規或違紀的行為,各部門按機制跟進處理。經民聯石禮謙和自由黨主席張宇人要求當局提供研究落實公務員宣誓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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