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數遊學團貨不對辦 代理商罰款賠償逾11萬

2019-11-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奧協有限公司總經理於去年邀請家長及學生參加「二〇一八年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暨泰國旅行團,聲稱由一間指定旅行代理商承辦,但被揭發「貨不對辦」,期間更有導遊疑教團員「養鬼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與所屬公司同時遭票控。總經理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五項傳票罪,裁判官認為他非存心欺騙,遂決定判公司共罰款二萬五千元、賠償事主合共逾九萬元;另下令總經理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控罪獲撤銷。

現年四十歲的葉朱慶,被控於去年五月二十二日在九龍彌敦道五四五號安利大慶四樓,向王才德、伍結輝、呂錦慧、陳偉亮及羅麗萍提供服務,即提供去年八月二至七日期間泰國曼谷連旅程安排的套票服務,包括參加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而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該項服務,即該等旅程安排由有牌照的旅行代理商金潤國際旅運有限公司合約承辦。

案情指,海關接報投訴後約見金潤董事,得悉葉曾於五月向他查詢旅行團事宜,惟對承辦泰國團毫不知情。海關職員搜查後發現涉案旅行團中的邀請信上印有金潤承辦字眼,而根據行程表及收據,實際上是由深圳市運通商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承辦。多次警誡下,葉終承認自己獲香港奧協授權發出邀請信。

辯方求情時透露,香港奧協於一一年成立,其工作得到學生及家長認同。事件源於葉委託一名業界人士鄧先生,協助香港奧協及金潤對承包台灣團及泰國團進行磋商,最終台灣團的確由金潤承辦,泰國團卻不了了之。另外,葉索取法律意見後承認控罪,節省法庭時間。他承認自己有責任,惟希望法庭考量整個泰國團合共七百人,只有五人投訴,葉非以威嚇、武力手段逼使顧客購買,不屬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最嚴重的案件,故冀法庭可從輕發落。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二二六九、傳票三一三八六至三一三九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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