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廁十年無翻新 138所佔總數17%

2019-11-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審計署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指食環署管理近八百所公廁,由建築署負責的翻新計畫中,截至八月有八十四所公廁工程尚未完成,當中逾一半獲得撥款四至八年時間,其中一宗更納入計畫八年,但翻新工作仍在進行。另外,一百三十八所公廁過去十年無納入翻新計畫,包括二十九所使用率高的公廁,其中有二十所超過十二年至十八年沒有翻新。審計署認為,本港公廁現時不乏改善空間,須因應公廁的使用率和狀況,為公廁編訂納入翻新計畫的優先次序。 

資料顯示,在自〇〇年起推行的公廁翻新計畫下,食環署每年會篩選特定數目的公廁進行翻新工程。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指截至今年六月,食環署管理的七百九十八所公廁中,有一百三十八所在過去十年並沒有納入翻新計畫,即總數約一成七,當中逾兩成為使用率高的公廁,即約二十九所。

食環署表示,使用率和整體狀況向來是公廁納入翻新計畫的主要準則,署方留意到在優化公廁翻新計畫下,政府會增撥約六億元以供進行公廁翻新工程。審計署認為,食環署需要聯同建築署,因應公廁的使用率和狀況,為公廁編訂納入翻新計畫的優先次序。食環署署長和建築署署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文件指,食環署管理的公廁遍布全港,主要位於交通設施、旅遊景點和任何可能會有人群聚集或人流多的地方,大部分公廁為獨立式建築物。審計署認為,現時不乏改善空間,例如就食環署的《公廁手冊》載有男女廁格比例應為一比二的一般指引,惟審計署發現,截至今年六月,有逾五成公廁男女廁格比例不符合指引,往往女廁廁格少於比例要求下的數目。審計署認為,食環署需要在諮詢建築署後採取措施,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符合食環署指引所訂的男女廁格比例規定。

審計署同時認為,公廁仍有多項地方可改善,例如需要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把旱廁改為沖水式廁所、設置暢通易達而無分性別的廁所,以及要檢討於公廁運用科技的成效,並繼續加強使用科技定期評估和檢討公廁的使用率。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建議政府可引入第三方監察機制,如顧問公司或地區人士,參與監察承辦商的表現,並由第三方提供改善公廁服務及管理方面的建議,參考境外地區做法,引入現場評分制度或調查,讓當局易於監察有關公廁是否維持應有的服務水平。他續稱,建議政府增加公廁的設施,如引入智能科技,計算及監察公廁使用量狀況,以便適時納入為優化公廁翻新計畫的名單上,同時亦為公廁消耗品,如廁紙、洗手液,訂定衞生標準,並加強監察確保承辦商會適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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