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曹貴子 涉詐騙8900萬

2019-05-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捲入謎網風暴的康宏環球控股(1019)前執行董事曹貴子,涉嫌串謀康宏兩名前執董,在康宏子公司以八千九百萬元收購投資公司信盈國際時,隱瞞自己實際持有被收購的信盈國際,詐騙聯交所及康宏董事局、股東和投資者,昨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後,隨即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曹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七月二十四日以索取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申請,但表明不可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但辯方資深大律師表明,曹須於本月赴澳洲辦理移民手續,須離港四天。最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曹本月可離港四天,除原有二十萬元保釋金外,多加五十萬元作為外遊擔保金。

消息指,控罪提及曹貴子串謀的兩名人士,分別為康宏前執董陳毅凱及於一七年十二月起被停職的康宏執董陳麗兒。據悉,廉署與證監會就康宏事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起訴。律政司高級檢控官伍淑娟指,被告曹貴子在證監會及廉署行動在一七年十二月曝光後,一度去向不明,離港近十個月,由於本案針對被告的證據指控性強,控方有證據顯示,被收購公司的高級職員與被告有訊息往來,職員會稱呼被告為「老闆」,又會就重要決定向被告尋求指示或同意,鑑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離港申請。

辯方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則反駁稱,調查行動曝光前、即一七年十一月被告已動身前往澳洲,是出於正申請移民事宜,須「坐移民監」,而非如傳聞一般行蹤未明。據知,被告於去年九月在澳門外港碼頭被廉署拘捕,是因他得知自己正被受查,而趕回港協助調查。由於航機班次問題,他便經新加坡到澳門,意圖由澳門返港,惟在碼頭已被捕。

辯方透露,被告自一四年起全家,包括其妻子及四名子女申請移民往澳洲,惟其後他一家的移民申請被拒,作為主要申請人,被告須於本月二十一日前飛往澳洲,希望法庭允他離港到澳洲處理相關事宜。最終羅官批准被告本月十九至二十二日離港四天,但須在回港翌日、即本月二十三日立即到廉署報到。

由於被告自去年被廉署拘捕後,旅遊證件一直被扣起,昨日原以雜項案件形式向法庭申請取回護照,惟廉署下午決定對被告作出起訴,遂撤回相關申請,並於保釋申請中一併提出。辯方提出,本案其中一名控方證人為被告的秘書,兩人需要在工作上接觸,被告承諾不會與秘書討論本案案情。

現年五十五歲被告曹貴子,報稱商人,他為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康宏)前執董,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方指,被告於案發時擔任康宏環球實質或影子董事,對該公司營運直接或間接施加重大的影響。他亦是康宏環球的主要股東,持有該公司五成股份。

被告於一六年四月向康宏環球介紹信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收購計畫,該公司從事資產投資及提供顧問服務,其主要資產是在兩個投資基金的權益,並需要持續投放資金。被告於案發時持有信盈國際五成五的股份。被告與康宏環球其他高層人員於五個月後,導致康宏財務有限公司以共逾八千九百萬港元收購信盈國際。康宏財務是康宏環球非直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

控罪指,被告於一六年四月一日至一七年十二月七日期間,與另外兩人、被停職的康宏執行董事陳麗兒 Christie及康宏前執董陳毅凱 Byron串謀詐騙聯交所、康宏環球的董事局、股東及投資者,不誠實地沒有向聯交所披露他是康宏環球的主要股東;沒有向聯交所披露他是康宏環球的實質或影子董事;沒有向康宏環球及聯交所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是一宗關連交易;及導致康宏財務於一六年九月在沒有召開必須的公司會議或符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的情況下收購信盈國際。

上述交易收購價逾八千九百萬元,被告因此從康宏財務收取共逾五千七百萬元,並毋須進一步向該兩個基金投放約一千六百二十萬元的資金。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二三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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