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向友好協進會解說 商界倡設委會審個案
2019-05-17 00:00
張建宗及李家超應香港友好協進會邀請,出席《逃犯條例》修訂座談會,就修例內容作出解說。友協會長兼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全國政協委員施榮懷、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等人出席,座談會閉門舉行,歷時約一小時。唐英年會後表示,會上與官員交流很多意見,李家超就修例作出全面詳盡的解說,與會者亦提出不同看法。他指,在完善法律框架下,仍有不少細節可以考慮,例如有人提出成立由商界及專業人士等組成的委員會,就移交逃犯作進一步審議,又有人認為政府應更清楚界定條例的追溯期。他認為,政府早前已從草案中剔除九項與商業有關的罪行,相信能釋除商界大部分的疑慮。
據了解,座談會上有政協委員提出由商界、專業人士成立委員會,作為特首啟動移交逃犯、法庭把關的諮詢架構,因本港法官、公務員未必熟悉商界運作,「好多人唔識做生意」,有關架構可提供獨立專業意見,審視有關申請是否合理,相信有助提升社會對移交逃犯機制的信心,但政府官員未有回應建議。港府消息人士則對本報表示,有關建議令移交逃犯難以執行。
會上有商界人士關注追溯期問題,據悉官員提到內地的刑法設有追訴期限,例如刑事罪行最高刑期不滿五年,追訴期限為五年,即過了五年後不再追訴,此舉已提供了足夠保障,若要引渡在港人士回內地,亦要跟從此規定,但一些嚴重罪行如謀殺仍然有追溯期。有與會者說,會上大部分人對政府回應感滿意,相信往日一些營商行為不會被「翻舊帳」,「中央近六、七年雷厲風行打貪,如果你呢幾年仲有不法行為就無計。」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廣州會見傳媒時表示,修例是為了處理台灣殺人案和堵塞現有法律漏洞,「基本上工作還未做完,是沒有可能在這階段撤回」。他又形容修例工作「寸步難行」,看到有非建制派議員不斷阻撓這簡單的技術性程序進行,亦完全罔顧內務委員會發出的指示,上星期甚至發生了全港市民都不願意在立法會看到的場面,希望非建制派議員回心轉意進行法例的審議工作。
被問到中聯辦和港澳辦都先後發聲支持修例,修例是否已成「硬任務」,林鄭月娥回應指,由特區政府主動作出修例,既符合《基本法》,亦有利於「一國兩制」的落實,「他們(中聯辦和港澳辦」要表個態,我覺得是很合理的,並不存在甚麼「死任務」。」
另外,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昨與傳媒茶敍時表示,新例下特首林鄭月娥擁有啟動個案移交的權力,他引述港大法律學系教授楊艾文的建議,指立法會可成立一個三至五人的小組委員會,眾人簽保密協議並在閉門會議下審議所有移交法案,以制衡特首權力,令立法會具監督作用。他強調泛民立場為撤回方案,惟若港府強推修例,應加入相關修訂,釋除部分會計師疑慮,例如嚴重罪行方可移交,而所有引渡並須在罪行發生三年之內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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