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中聯辦開腔 撐《逃犯條例》修訂

2019-05-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昨日先後開腔力撐《逃犯條例》修訂。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表明,修例是必要、恰當、合理合法、不必多慮,又說處理相關議題須要把握三點「守護法治和公義」、「回歸理性和專業」、「尊重事實和一國兩制下國家的一制」。中聯辦則明言,修例有法理依據及逼切需要,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直言回歸以來內地向香港移交逃犯二百六十餘人,惟香港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中聯辦期望社會各界能夠理解港府的努力,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昨日與民主思路代表團會面時表達對修例看法,直言「修例是必要、恰當、合理合法、不必多慮」,同時表明處理相關議題須要把握三點「守護法治和公義」、「回歸理性和專業」、「尊重事實和一國兩制下國家的一制」。與張曉明見面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會後指,張曉明有就「港人港審」表達意見,並引述張曉明說做法不是完全符合法律原則,甚至不是完全符合香港普通法制度,但明言雙方未有就此深入討論。

湯家驊又引述張曉明特別提到,是次修例涉及中央與香港的關係,而「一國兩制精髓,在於互相尊重,同埋互相理解」,「(張曉明)個人會尊重香港司法體制,香港司法管轄權,香港司法制度,依法處理任何移交申請,亦都勸喻香港人毋須過分擔憂。」他最後又引述張曉明指,在修例上「中央和港府要多做爭取港人信任的工作」。

中聯辦昨日同樣就《逃犯條例》修例表態。中聯辦發稿表示,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前天主持召開中聯辦領導班子會議,傳達學習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出席者還包括外交部駐港特派員謝鋒、解放軍駐港部隊政委蔡永中和多位駐港中資企業負責人。

會議指出,近期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是「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逼切需要」,中聯辦引述《基本法》第九十五條指,「香港特區可與中國內地,澳門、台灣地區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建立聯繫和相互提供司法協助。」中聯辦又指,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克服法律障礙,已向香港移交二百六十餘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屍案疑犯、尖沙嘴珠寶鐘表店劫案五名疑犯,以及劉進圖被襲案兩名嫌疑犯等,有力支持香港打擊犯罪,惟香港分別與二十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三十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惟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回歸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

中聯辦重申,修例可以建立區際間的司法協助關係,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更是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和鞏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舉措、應有作為。另一方面,修訂條例可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關天」甚至「一屍兩命」的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中聯辦最後表明,堅信香港社會各界一定能夠充分理解特區政府的擔當和努力,而「香港廣大市民一定能夠在了解事實『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中聯辦又提到「四點相信」,直言期望市民「相信自己的獨立見解和判斷,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和法院法庭對法治的堅守,相信我們國家在全面依法治國戰略布局引領下的司法公正和巨大進步,相信香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一定會以實際行動支持打擊跨境犯罪、珍惜和維護香港」,期望各界共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共同維護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不斷提升香港法治形象。

另外,大灣區共同家園青年公益基金主席黃永光表示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以彰顯公義,使香港不會成為逃犯天堂。他指出,移交逃犯是國際上打擊有組織和跨境犯罪的共識,供各司法管轄區參考。香港目前只與二十個司法管轄區簽訂長期移交逃犯協定,但和台灣、澳門及內地等一直沒有一套移交逃犯機制,他認為,隨著世界各地人員往來愈見頻繁,各種跨境罪案不可避免,香港現時的漏洞很有可能被罪犯所利用去逃避刑責。

黃說,修例能進一步彰顯香港法治和自由的核心價值,「試想,如果不修訂條例,在其他國家、地區的逃犯利用香港『避難』,不被遣返,香港的社會安全何以保障?良好的營商環境何以持續?『購物天堂』、『旅遊勝地』的美譽又何以保持?」相關新聞詳刊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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