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查女模要求交友 警員裁定行為不當

2019-04-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監警會最新一期通訊公布多宗投訴個案,有警員去年中在旺角港鐵站截查女模特兒身分證及索取個人資料後,致電對方聲稱想與女事主做朋友,女事主事後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裁定有關警員行為不當。監警會同意決定,涉事警員將接受紀律覆檢。亦有投訴人涉嫌多次以盜版衣物在時裝店換取真貨,惟她審訊期間否認欺詐罪,並提供兩段錄音為證據,指控有警員搜屋時無作警誡,以及涉嫌威嚇和誘勸認罪,投訴人最終獲撤銷控罪。監警會其後覆檢個案,認為錄音真實可信,當中三名警員須接受紀律覆檢。監警會形容案中涉及嚴重違規和疏忽職守,屬近年罕見。

監警會昨公布三宗投訴個案,其中兩宗涉及警員「疏忽職守」和「行為不當」的投訴,所有指控獲證明屬實,四名被投訴警員要接受紀律覆檢。其中一個個案涉及模特兒伍淑怡於去年六月於旺角港鐵站被一名軍裝警員截查,向她索取身分證、職業、電話和地址等資料,並問她可否做朋友。同日,伍淑怡收到來自該名警員的來電和手機應用程式WhatsApp訊息,再度試圖與她交朋友並邀約見面、喝酒。她隨後投訴涉事警員行為不當,經調查後,投訴警察課認為證據確切支持指控,而涉事警員在警方內部調查期間作出虛假陳述,包括在三次落口供時,所提供的口供前後矛盾,並撕毀警察記事冊其中八頁。投訴警察課決定將指控歸類為「獲證明屬實」,涉事警員將接受「紀律覆檢」;監警會亦同意的調查結果。

監警會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主席劉文文表示,警員工作期間可以其職權獲取市民的個人資料,惟她強調該個案只是個別事件,盼警員可互相監督,避免發生違規及牴觸警隊價值觀的行為,避免再次發生同類事件。

監警會亦披露另一宗投訴個案,指一名時裝店售貨員於二〇一三年懷疑投訴人企圖以盜版或不符合退換條款的衣物,從時裝店換取真貨,遂報警求助。當區情報組在接報後到場,並以「欺詐罪」拘捕疑犯。審訊期間,投訴人否認控罪,同時就警員處理案件不當手法提出指控,包括指控一名警員搜屋時無作警誡,另外三名警員涉嫌威嚇及誘勸認罪。投訴人亦分別提供其及其父親錄下的兩段錄音為證據,投訴人最終獲撤銷控罪。

至於涉事四名警員否認涉及案中聲帶,投訴警察課最初定為「無法證實」,但鑑於性質嚴重,監警會翻聽聲帶,確認警員身分及對話真確性,認為錄音揭示涉事警員搜屋及查問前很可能無作警誡,不過警員在記事冊聲稱曾作警誡。經監警會和投訴警察課討論後,認為錄音真實可信,當中三名警員須接受紀律覆檢。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形容案中涉及嚴重違規和疏忽職守,屬近年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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