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手岩救人失足墮崖 「明總」裁定死於意外

2019-04-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消防總隊目邱少明「明總」前年搜救一對受困行山情侶時不幸失足墮崖,命喪吊手岩。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裁定邱少明死於意外。高官同意行山本是一項很好的活動,但今次意外正正是一個例子訓示市民,切勿預備不足下行山、或選擇難行的路線;要以死因研訊買下教訓,代價實在太大,高官亦寄語行山人士不要抱著「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的心態,因為家人會擔心,萬一有意外又會影響到各救援隊伍,「不希望再有消防人員因為不負責任的人所作行為導致傷亡」。

高官評估死者發生意外地點的地勢,無法判斷死者是先墮坡後滾下山抑或是直接墮崖,亦無法判斷死者是因為踏空、抑或是依賴了不穩的物件而遇意外,只能裁定他是「在懸空的大石處失足墮下」,但相信死者墮地後即時昏迷,相信死者墮地一刻,頭部已受重創,大量失血以致血液阻塞氣道,影響呼吸至窒息,整個過程僅是短短數分鐘的事,高官因此裁定死者當場死亡。

高官不認為當天人手編制有不妥當的地方,意外發生當天清晨大霧,但搜救隊一行六人包括死者仍一致堅持繼續搜救行動,加上當日是「明總」自發領隊。有家屬曾斥消防處,安排直升機先將死者吊送到沙田消防局,再往醫院是在「折磨死者」,但相信此安排乃大霧下「無辦法之下最好的辦法」。

死因庭就消防員的裝備上提出兩項建議,包括,消防處現時配給消防員的鞋雖符合歐盟標準,但當局可考慮另配備坑紋較深的專用登山鞋給攀山拯救隊伍選擇。另消防處亦可在大霧影響視野、能見度低的情況下給消防員配備有霧燈的頭盔。高官對漁護署放置在吊手岩的警示牌感到滿意,不認為在警示牌方面要作任何改善。

漁農署發言人表示,現時在各郊野公園共設有約七百個相關警告牌,以提醒郊遊人士注意安全及切勿前往危險的地點等,以免發生意外。漁農署會不時檢討有關措施,並按實際環境和需要調整現有及加設新的警告牌。

消防處發言人則指,該處為失去如此優秀和英勇的消防總隊目邱少明深感哀痛,並再一次向他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消防處尊重死因裁判官的裁決,並會詳細研究裁判官的建議,以作適當跟進。處方一向非常重視前線人員的個人保護裝備,不時檢視現行裝備的效能,並密切留意市場上相關裝備的發展及國際標準更新的情況,適時檢討及引入合適的裝備予前線人員使用。該處會繼續有關工作,以確保屬員的安全和行動效率。

具豐富行山經驗的鍾建民坦言,初學者不宜前往吊手岩,但吊手岩的路段沒有政府設施,全靠市民「開發」,因此比較「野」,但難度又未至於「九死一生」的程度。倘若行山者帶備繩索、鏈扣等裝備遠足,反而可能會弄巧反拙,背包太重令行山者容易失平衡。鍾又提出,有市民傾向挑戰陌生的路段,他們出發前應三思,行程是否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

意外發生於前年三月二十一日,現職警員的溫祖榮偕女友在吊手岩馬頭澗一處懸崖下被困,首批消防員接近晚上十一點到達現場要求增援,死者與五名同事於翌日凌晨出動會合首批消防員,豈料搜救途中意外殉職,終年五十歲。至於會否向消防處提出民事索償,死者胞姊表明交由死者遺孀決定。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五七一——二〇一七。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