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政總請願 支持修例懲白牌車
2019-02-16 00:00
為加強打擊白牌車,政府擬修例提高罰則,由現時首次定罪最高罰款五千元,增加一倍至一萬元;再次定罪最高罰款亦增至兩萬五千元。同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期亦提高一倍。香港陸路客貨運輸業議會主席蔣志偉歡迎政府提高罰則,更指是好開始,反映政府關注白牌車對市民的影響。惟蔣志偉認為有關罰款未夠重,更舉例,在台灣,同類罪行首次定罪罰款十萬元新台幣,相當於二萬五千元港元,較政府建議的五千元高。
蔣志偉又指,白牌車非法載客問題嚴重,加上沒有第三者保險保障。他更提到,過去有白牌車發生嚴重交通意外,就乘客的保險賠償依然在爭論。
為加強打擊汽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運輸署計畫將首次定罪的最高罰款,增加一倍至一萬元,暫時吊銷車輛牌照並扣押車輛期,亦由三個月延長至六個月。蔣志偉相信,條例針對輕型貨車,而貨車司機很少會租車,故不會對貨車司機造成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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