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兆初將任高院首席法官
2019-02-15 00:00
前任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已於去年十月二十五日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首席法官一職一直由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署任。有消息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原屬意由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接任高院首席法官一職,但林官似乎對於行政管理並沒有興趣。法律界曾一度傳出由女上訴庭法官朱芬齡接替,因為朱官較潘官在司法機構工作年資長兩年。
本報得悉,於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的潘官,目前正等候政府品格審查程序,預計司法機構將於三月底前正式公布。
於一九八五年在香港大學法律系學士畢業的潘兆初,洋名Jeremy,八七年在倫敦大學取得法律碩士學位,師承於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廖長城及Anahony Neoh。八八年至九三年為私人執業大律師。九三年加入司法機構工作,九九年委任為高院副司法常務官,○六年獲委任為高院原訟庭法官,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成為上訴庭法官。
潘官在二○一二年特首選舉擔任選舉主任,處理提名,裁定提名是否有效,最終由潘官宣布梁振英以六百八十九票當選。
現年五十七歲的潘兆初過去曾處理多宗極具爭議的上訴案件,都將原審獲判勝訴的申請人裁定反勝為敗的結果,當中包括批准雙學三子的律政司加刑申請,潘官在判辭中強調,「當犯者使用暴力,甚至肆意及惡意使用暴力,即使他們說受其堅守的道德或政治信念驅使下犯案,也不構成求情輕判的原因,在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判刑主要是懲罰犯者,以儆效尤,並須阻嚇其他人不要以身試法,有樣學樣來破壞或擾亂公共秩序。」
另有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懲教署規定男囚犯必須剪髮提司法覆核,香港電視不獲發費電視牌照申司法覆核判勝訴後,潘官與時任的首席法官張舉能和鮑晏明裁定行會上訴得直。另有入境事務主任梁顉罡在紐西蘭與同性結婚,回港後為伴侶申請公務員配偶福利各合併報稅,潘官都將梁原獲勝訴的裁決,判處公務員事務局上訴得直。
此外,擔任高院原訟庭的潘官頒佈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繼續佔據旺角道路及中信大廈等地方時,潘官表明,即使《基本法》要保障示威集會的權利,亦無人可以完全漠視其他市民的利益,獨佔公路使用,而示威者設置路障礙物,堵塞港九主幹道造成嚴重交通擠塞,的確對的士司機及經營者造成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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