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修例堵漏洞 李家超:不能頭痛醫頭

2019-02-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因應香港少女在台灣被謀殺而無法引渡逃港男友,保安局建議修例,容許香港以「單一個案形式」,與包括台灣、內地在內的一百七十多個國家或司法管轄區移交逃犯。泛民議員昨日繼續反對修例,指內地法治情況一向令港人憂慮,擔心參與六四集會巿民「排隊去秦城監獄」;要求修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只適用於台灣,以及引入日落條款。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強調除台灣案件外,尚有最少四宗同類案件要處理,認為修例是要堵塞漏洞,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並反問,如果同樣的殺人案發生在內地,是否毋須處理。建制派亦揶揄泛民,患上「政治驚恐症」。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早開會,討論是否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讓港府未來以「個案形式」移交逃犯到包括台灣、內地等全球一百七十多個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對於泛民要求修例只針對台灣案件,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修訂是要解決現有制度缺陷,強調不可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提到,與港府簽訂移交逃犯協議安排的國家只有二十多個,問題須處理,直言「兩個月後、三個月後或者不久的將來,很可能再發生類似的案件……那我是否不理會這個法律缺陷,容許將來又發生類似的案件,而我那時候又再提交一個(修例草案),重複這個過程,令到我們真真正正保障不了市民的安全呢?」

泛民則針對政治議題發問,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擔心,中聯辦將向特首施壓,內地常以財政課稅事宜拘捕敏感人士,「要屈好容易」。黨友郭家麒則問到,大量港人每年參與六四集會,未來會否因此觸犯內地法例被引渡,「排隊入去秦城監獄」。李家超重申,英國和加拿大亦是分別由內務大臣和外交部部長簽署證明書,特首行使權利時須符合香港法律,而法庭亦不能審訊有關人士以外的罪行。他強調移交逃犯不包括政治案件,而政治案件的定義須按實況決定,法庭會審判,外國亦有大量案例參考。

民主黨涂謹申指,修例後「香港人,以及處於香港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一次過移交大陸」,「影響遠遠超過二十三條」,質疑港府立法「醉翁之意不在酒」。公民黨郭榮鏗批評,內地法治排名落後,反問港府「點樣確保港人基本權利受到保障?」李家超表示,法國、意大利等歐盟及南非等英聯邦國家亦有與中國簽署引渡協議,這些國家在簽訂協議時,亦有充分照顧對國民的保障,又明言修例後「人權的保障不能少只會加多」。

公民黨郭榮鏗要求港府設立日落條款,李家超則反問「淨係一次性處理,係唔係有效?」強調問題未來依舊會發生,不長遠處理未來依舊有缺陷存在。他透露除了台灣殺人案外,尚有三宗港人在香港涉嫌殺人後逃往內地或海外,以及一宗港人在海外涉嫌干犯綁架罪的案件,如修例未獲通過則不能處理。毛孟靜要求當局能否在修例時訂明,單一個案移交逃犯不適用於中國大陸;李家超則反問,如果同樣的殺人案發生在內地,是否毋須處理。

建制派則贊成盡快修例,還台灣案死者公道,民建聯葛珮帆批評反對派將修例政治化、陰謀化和妖魔化。工聯會郭偉強指責反對派有政治驚恐症。最後,民主派毛孟靜、楊岳橋及郭榮鏗在會上分別提出三項臨時動議,包括修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只適用於台灣,以及引入日落條款,惟均被否決。相反民建聯周浩鼎提出,盡快將議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的動議則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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