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三万元电视有「残影」蓝印 生产商指用家问题拒维修
2018-11-15 10:19
市民买电器基本都有人保养维修。消委会受到投诉指,产品在保养期间损坏,但生产商以产品属非自然损坏,不属于受保范围为由,要求用家自行承担维修费。
梁先生花近3万元购买有3年保养期的55寸4K电视,但使用近2年后,电视的右下角出现两条垂直蓝印及「残影」。生产商A公司派员上门检查,利用以电脑程式为电视「洗印」但无效,维修员检查后判断「残影」是由于用家习惯长时间把电视停留在同一个画面所致,属非自然损坏,不在保养范围内。
梁先生指自己一直妥善使用,平日看电视会转换频道,而观赏电视节目期间停留同一频道亦很正常,质疑A公司的说法和时间停留的定义。他认为电视于保养期出现问题,公司应尽维修的责任,不应将责任推诿消费者,于是向消委会求助,要求A公司更换电视或退款。
虽经消委会调停,但A公司立场坚定,表示于官方网页上的产品说明书,已清楚提示用家应避免将电视画面固定,以免出现「残影」,该情况列明为不受保事项。A公司只同意豁免维修检查费$630,但梁先生仍需承担约万元的维修费。
梁先生于是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最后与A公司达成协议,免费替梁先生维修电视并延长产品保养3年,若未能成功维修,则会安排更换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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