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改革】容大状做「副业」 「体雕大状」引发改革

2018-11-15 09:07

「体雕大状」梁思豪。资料图片
「体雕大状」梁思豪。资料图片

引发今次大律师公会改革,容许大状从事「副业」正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的徒弟,有「体雕大状」之称的梁思豪。

梁于2014年取得体雕师资格后向大律师公会申请成为副业,但公会否决。梁不满乃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胜诉,但大律师公会不服上诉,上诉改判公会得直。梁于去年8月再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获批,终院指根据《基本法》33条「香港居民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条文是避免公民不会被迫从事某种工作,抑或公民可以自由选择职业,这点有合理可争拗之处。

过去大律师要从事副业或做兼职,都需要事先向大律师公会申请批准。今次大律师公会修改专业守则,大律师做律师以外的职务或工作时,只需把相关副业工作告知大律师公会辖下的执行委员会即可,无需获得公会批准。

但公会若认为某些工作有可能与大律师专业抵触,甚或令公会蒙羞,又或抵触大律师专业,公会有权跟进,甚至采取纪律行动。

梁思豪当年提出司法覆核时指大律师做副业必须得到大律师公会同意,认为此「恶法」不公平。他除了为自己外,亦为律师界收入不多的新丁争取权益,因为若无副业,实难维持大律师的工作。

梁更称停做大律师,全职做体雕师后,每次收取约4000多元,发现一个月的收入已与他任大律师的3个月收入差不多。

「体雕学」是一种源于美国的自然疗法,以脊骨神经反射学为基础,透过调整脊骨,矫正不正确姿态,因脊骨引致的不适,高低膊和长短脚等问题。

「体雕师」会利用特制仪器按摩脊骨,使肌肉、肌腱和韧带收缩或松弛,调整骨骼和歪斜的关节,达到骨架对称平衡。

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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