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休班食环承认 冲突时没联络警方

2018-02-23 15:05

前年农历年初一晚上至年初二清晨,旺角发生骚乱,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认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共6罪,控方昨在高等法院完成开案陈词,今向陪审团宣读控辩双方承认事实,并传召食环署职员作供。

控方先传召食环署高级卫生督察赖友裕作供。赖于1992年任职市政总署2级卫生督察,并在2011年晋升为高级卫生督察。他在2013年至案发时为旺角区小贩管理队成员。
食环署高级卫生督察赖友裕于午后继续作供。他表示,2月8日当晚小贩管理队在旺角区派出10队人员于不同位置站岗巡逻,每队有6至8人,当时大街无小贩摆卖。9时53分时,砵兰街莎莎化妆店外发生冲突,赖见情况混乱,又希望先保障队员安全而未有联络警方。
控方追问赖于晚上9时40分,是否见到朗豪坊外无事发生,赖澄清是不见有警民冲突,当时人虽多,但行人路和车路仍然畅顺。至晚上10时,他见到有的士撞倒人,有市民冲出车路,其后的士被人包围。控方再问小贩管理队是否容许小贩于年廿四至年初三(2月2日至10日)在旺角区摆卖,赖重申当时收到的指令是保持行人路和地铁站出口畅通,但无表示不执法。控方再问是否不会拘捕后巷的小贩,赖回答称「因为人手同资源不足。」
案中5名被告依次为梁天琦(26岁)、李诺文(21岁)、卢建民(31岁)、林傲轩(23岁)和林伦庆(26岁)。梁天琦被控一项煽惑暴动罪及2项暴动罪,李诺文及卢建民则各被控一项暴动罪,林傲轩被控非法集结及暴动共2罪,林伦庆被控3项暴动罪。
法庭记者:陈咏诗、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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