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游客」庭内突拍照传微信 司法机构转交警方跟进
2018-02-23 20:43
法官于午后向陪审团表示,早上开庭前及控方传召证人期间,有公众人士于庭内举机拍照,更将照片透过微信传送出去。该名人士其后向司法机构人员声称自己是游客,不认识香港法律,他亦在司法机构人员在场下主动删除照片,但法庭不知悉微信部份内容的情况。
法官指该名人士拍摄属无心之失,著陪审团无需担心,但法庭有必要向陪审团陈述相关情况。法官又强调,任何人士若发布在法庭违法拍摄的影像,同样可能触犯藐视法庭罪,法庭可透过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定罪。
执达吏向法官表示,该名人士共拍了7张照片及1段短片。事件后,法庭内公众席两侧张贴了「不准摄影」标示。
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不会就个别个案的处理方法作出评论。至于有关一名公众人士被指在庭内拍照的事件,司法机构已转交警方跟进。
法庭记者:陈咏诗、黄梓生
建立时间:1422
更新时间: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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