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控方:黄台仰站客货车上 扩音器作挑拨言论

2018-02-21 16:42

前年农历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骚乱,前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共6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开审。
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今午作开案陈词,指2016年2月8日(即农历年初一)晚上8时许,食环署小贩管理队队员于旺角砵兰街一带执勤,当时他们无票控或驱赶小贩,惟当时有小贩于砵兰街的「瑞兴麻雀馆」后巷摆卖。同时,有人开始于砵兰街及山东街交界,并砵兰街及奶路臣街交界聚集,但当时行人路和车路仍然畅顺。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线」蓝色上衣的黄台仰,被拍摄到与在场小贩接触。晚上9时许,小贩沿砵兰街推小贩车出奶路臣街,聚集人群渐长。同时,在奶路臣街雅兰商场附近,食环署小贩管理队队员开始被人包围,包括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线」上衣的人士,期间双方推撞。至晚上10时许,街上聚集者聚,行人路和车路均非常挤塞。
食环署小贩管理队员拍摄片段所见,人群于砵兰街的莎莎化妆店前聚集,当中5、6名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线」上衣的人士于店外包围食环署职员,并向其推撞,在场又有多人举机拍摄。 另一方面,警员接报指有的士撞倒途人,但由于人数太多,警员未能到场调查意外,的士继续被困现场。警方曾派机动部队人员劝离群众,但黄台仰站在客货车上以扩音器作挑拨言论,又以手势指示群众走出车路与警方对峙。至晚上10时半,群众听从黄呼吁,让路予的士离开,但黄又呼吁群众阻止警员离开,其后公众开始以杂物堵路。
警方试图推高台至砵兰街,却受到群众阻挠,人群继而推进及掟杂物。警方防线其后向山东街方向后退时,仍受到群众撞击,故警方最终使用胡椒喷雾驱散人群。黄台仰亦煽动集结群众指骂和冲击警员,以及向警方防线抛杂物。

警方录影片段显示,2月9日约凌晨12时50分,有人将盾牌和盔甲搬至黄台仰身处的客货车,亦有人脱去上衣换上该批盔甲。面缠黑布的梁天琦以扩音器称「如果你系香港人,就留番喺度,保护属于自己既地方」。警方尝试与黄台仰对话,希望平息事件,可惜黄不合作。
凌晨1时半,警方向聚集砵兰街群众发出警告,要求他们离开,但未见太大效用。反之群众越发向警方抛杂物,亦有人手持长棍和盾牌站在警方防线前, 又以粗言秽语回敬警方。黄台仰以扩音器指,本土民主前线参加了2016年立法会新界东补选,正于现场作选举游行,警方却破坏他们游行。黄又命警方离开,不然他们将继续游行,更谓「你有能力,你就拉哂呢度全部人!」。凌晨1时44分,黄发一声「去!」,群众即冲向警方防线。

案中5名被告依次为梁天琦(26岁)、李诺文(21岁)、卢建民(31岁)、林傲轩(23岁)和林伦庆(26岁)。梁天琦及同案的黄家驹(27岁)上月分别承认袭警及暴动,2人保释被取消。

案件明早续审。

法庭记者:陈咏诗、黄梓生

建立时间:15:15
更新时间: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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