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小贩主任片段认出 遭「本民前」袭击同事身份

2018-02-23 17:05

旺角于前年农历年初一晚上至年初二清晨发生骚乱,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认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共6罪,控方昨在高等法院完成开案陈词,今向陪审团宣读控辩双方承认事实,并传召食环署职员作供。

控方之后传召食环署署理首席小贩管理主任张文毅作供。控方透露,张于1981年入职市政总署,2011年岀任总小贩管理主任,2015年又晋升为署理首席小贩管理主任,主责巡查小贩。

前年2月8日晚上9时,身穿便服的张,到砵兰街和奶路臣街视察,当时砵兰街莎莎化妆店外约有200人聚集,他致电下属要求多两队人员到场候命。

约晚上9时42分,约5至6名小贩从山东街及砵兰街后巷推小贩车出来,「推嚟推去维持廿秒」,而身穿蓝色并印有「本土民主前线」上衣的男子则依傍小贩车而出,又撞向穿着制服的食环署职员。

张续指当时 「好多人,唔知几多百人,好嘈杂」,其后获悉有同事在莎莎化妆店门外被推撞受伤,亦有食环署职员的鸭舌帽被人抢去,他遂报警求助。

控方播放食环署职员录影片段,张于片段中认出小贩管理主任刘康盈,于8日晚上在莎莎化妆店外,被几名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线」蓝色外套、戴口罩人士袭击。

张被辩方问及案发前一年的农历新年期间,是否无拘捕小贩,张指由于人手不足以驱赶百几户小贩档,小贩管理队当晚只于西洋菜街、砵兰街、奶路臣街和山东街巡查熟食小贩,至翌日凌晨3、4时才开始驱散小贩。辩方再问案发时张是否知悉同事因何事受伤,张即握拳击掌,称「我地系被人推撞!」,又强调同事无触碰小贩车。

张作供完毕后,控方传召助理小贩管理主任陈卓彬作供。陈于1996年入职市政总署,2013年出任旺角区助理小贩管理主任。案发2月8日晚陈有上班,他接到上司张文毅指示,晚饭后换上便装到砵兰街视察环境,其后又有指示要求他到「观奇洋服店」视察。张抵达后见到有约15辆小贩车摆卖,但其后有20至30人于该处聚集,更有4至5名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线」蓝衣人士戴上口罩,张因此透过Whatsapp通知同事可能会有事发生。

至晚上9时40分,洋服店外聚集40至50人,蓝衣人士带同十多名便装人士从砵兰街走入后巷。陈表示听到有人重覆2、3次大叫说「行啦!推出黎啦!」,之后便有5、6辆小贩车尾随蓝衣人士走出砵兰街,沿亚皆老街前进。

陈收到张指示留在原地观察,他遂回到观奇洋服对面观察,其间有人用粗口骂穿制服同事,又叫他们离开。陈表示职员当时尝试离开,但由于现场人数太多,职员反被围困。

是日审讯完毕,陈将于下周一下午继续作供。

案中5名被告依次为梁天琦(26岁)、李诺文(21岁)、卢建民(31岁)、林傲轩(23岁)和林伦庆(26岁)。梁天琦被控一项煽惑暴动罪及2项暴动罪,李诺文及卢建民则各被控一项暴动罪,林傲轩被控非法集结及暴动共2罪,林伦庆被控3项暴动罪。

陈咏诗、黄梓生

建立时间:1538
更新时间: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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