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控方指证供强而有力 合理裁决是判各被告罪成
2018-02-22 16:24
至于次被告李诺文,控方指警方不认识他,为其多次言行「非常岀位」,引起警员关注。控方表示片段中所见,在冲突发生前,黄台仰曾称「如果要玩,我哋香港人同本土民主前线,一定同你玩大佢」,李当时有和应,并曾除下口罩,向警方大叫「戆X仔」。而李于案发当晚,在旺角现场被警务人员拘捕。
就第三被告卢建民,控方指有警务人员认识他,约凌晨1时半,卢被拍到多次向警方投掷杂物,「掟完又掟,起码10次以上」,并无理会警方的警告,而片段中显示,于当晚冲突发生时,卢亦有向警方掟杂物。
第4被告林傲轩于前年3月4日在家中被捕,案发时警方不认识他,惟他当晚衣著非常突出,令人易于辨认。警方于林家中搜出黑色粉红边鸭嘴帽、绣有黄色波浪花纹的灰裤和脚跟有尾的豹纹鞋,与林案发时所穿戴的一样。警方又于林的手提电话中起出13帧照片,显示警方当晚在砵兰街设防线时林亦在场。另外,录影片段显示,林于9日凌晨1时半,与黄台仰及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线」上衣人士交谈,并于10分钟后向前冲向警方防线。控方因此认为,林曾参与砵兰街和山东街交界的暴乱。
第5被告林伦庆亦非警方熟悉人士,但有电影报刊物品管理办事处督察,透过电视新闻报道认出被告,因此通知警方,警方于前年3月4日将林拘捕。郭将林的录影会面影像,与2月9日清晨在花园街以砖头敲铁通、带口罩人士的影像并排显示,指出敲铁通的人就是林伦庆。控方续指,林同时于凌晨2时在砵兰街和亚皆老街,及于凌晨4时在山东街出现,亦曾以杂物和砖头抛向警员。
郭总结时指证供强而有力和清晰,案中第2及第5被告亦曾于警诫会面招认某些暴力行为,因此陪审团「一定唔会有困难」,唯一合理的裁决是判各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开案陈词完毕,明早将开始传召证人。
法庭记者:陈咏诗、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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