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黎智英「国安案」或影响壹传媒土地租约
2021-04-22 06:44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人被控于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至去年五月二十二日期间,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位于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八号的苹果大楼,违反租契,案件将于五月六日在区域法院答辩。昨日有市民特地到白石角科学园内的科技园公司总部大楼请愿,投诉壹传媒大楼违反地契的行为,要求科技园公司严正跟进,并根据租契条款尽快收回壹传媒大楼的土地。
有关收回壹传媒大楼的说法早于去年底出现,起源相信是黎智英十二月初因涉诈骗罪被捕后,引起民主派及壹传媒员工忧虑,昨日的示威行动又再引起大众关注。科技园公司回应,公司设有既定政策及审批程序,监察工业邨厂房履行契约条款的情况,包括定期派员进入工业邨厂房实地巡查及记录运作状况。如发现有怀疑违反获批工业邨契约条款的情况,科技园公司会向有关的工业邨土地承租人作适当跟进,包括要求停止有关违规行为,并会按契约条款作出相应行动。
科技园又指,根据《香港科技园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565章),科技园公司须按审慎的商业原则处理其业务。承租人有责任执行获批工业邨契约条款,包括只可在厂房内进行获科技园公司批准的业务。
接近科技园消息指,科技园公司是将有关土地使用权批予壹传媒,契约条款列明土地不能用作「出版及印刷报章和杂志」以外的用途,而附属或关联公司使用物业需要事先得到业主同意。消息认为,虽然契约条款有讲明业主在租户违反使用协定后有权收回物业,但收回使用权的过程不简单,即使法庭判处违反租契条款,相信需再开启新的法律程序申索。按科技园一般做法,发现租户违规后会发出通知,并给予六个月时间纠正,如果不能改善才按契约作相关行动,但现时力高已迁出工业邨。
另一消息则表示,仅触犯「改变土地用途」未必构成立即收回大楼使用权。若查证租户的确牵涉欺诈等行为,当然需有行动,但科技园不是执法机构,仅可透过契约循民事途径指控对方违约,并可给予警告、要求赔偿等,终止合约及收回厂地使用权是最后一步的行动。
消息又称,管理大埔、将军澳及元朗三个工业邨及多家公司的科技园,不时遇到租户违规情况,都可循民事索偿跟进。不过消息提醒,若然牵涉刑事罪行,则可能影响索偿机会及罚则。换句话说,黎智英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若最终罪成,或会成为是否收回壹传媒大楼土地使用权的关键。
杜良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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