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强制举报虐儿立法 后续配套须做好

2024-07-12 00:00

立法会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条例在刊宪后18个月生效。港府宜趁这段过渡期制订清晰实施指南供专业人士参考,并做好人手及相应配套设施的准备,令条例在生效时有条不紊地落实。

近年虐儿个案持续增加,由2011年的877宗大增至2023年1457宗,而施虐者普遍是家人和亲属,儿童年幼不知如何求助,长期处于孤立无助境地。虐儿个案急增,可能是经济环境转差,家长将情绪发泄在儿童身上,亦可能与公众举报意识提高有关。虐儿个案一宗也嫌多,政府认为有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协作,尤其是那些日常与儿童有较多接触机会的专业人士,如教师、医生等,若发现儿童身体上有被虐待痕迹而作出举报,让当局可及早介入。当局去年提出立法,规定社福、教育及医护等23类专业从业员在工作期间合理地怀疑儿童受严重虐待,有法律责任作出举报,如知情不报,最高罚则是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

草案提交立法会,议员花了逾一年时间审议,并在二读时激辩近7句钟才能通过,是今届政府审议法案时间最长和最激烈争辩的一次,反映个中条文具争议性。究其原因是23类专业人士担心工作繁忙,一时察觉不到而误堕法网,因体罚式虐待有明显表徵,但精神虐待和性侵犯却不易识别。倘若前线专业人士发现问题后向上司反映,但上司不跟进,一旦事后证实儿童曾受严重虐待,那么是谁的责任?有个别议员认为刑罚太轻,难起阻吓作用,提出修正案要求将刑罚加重至判监一年,令议会为此唇枪舌剑一番。
两级制罚则平衡业界忧虑

尽管强制举报虐儿机制在外国已相当普遍,但在香港始终是新事物,逾10万名指明的专业人士担心惹上刑事责任,难免有所疑虑。政府在听取业界声音后,在罚则方面也适度平衡各方意见,对草案作出多项修订,包括新增免责条款,容许专业人士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又将刑罚改为两级制,对于较轻微罪行,如疏忽漏报,日后可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刑罚是罚款了事,但对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罪行,则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判处罚款5万元和监禁3个月,旨在释除业界对罚则的疑虑,以便草案能在议事厅获通过。

绝大部分议员在二读辩论时,也反对刑罚加辣,担心此举适得其反,让专业人士为免误堕法网而滥报,分薄调查资源,让警方和社署疲于奔命。毕竟当初立法的初心,是为了提高社会对虐儿问题的意识,并唤醒公众尤其是与儿童有较多机会接触的专业人士组成保护网,对可疑虐儿个案作出举报的道德责任,而不是用刑罚阻吓来强逼他们举报。

条例获通过只是迈出重要一步,要真正落地还须做好相关配套工作。由于专业人士对在甚么情况下应作出举报仍有不清晰之处,故当局须尽快制订《强制举报者指南》,胪列各种不同个案情境下,甚么情况须作出强制举报的决定,以供专业人士参考。这份指南内容须清晰易明,还应利用科技之便制成手机应用程式版本,好让专业人士可随时随地用手机翻阅,助其考虑到实际具体情况后,作出专业判断,并采取适当行动。当然,当局应为专业人士提供更多培训,助其识别儿童受虐待的迹象,以及如何保护儿童的程序,在推行时便事半功倍。
制订清晰指南助判断举报

同时,当局在过渡期间也要做好配套措施。当条例正式实施初期,由于专业人士对应否强制举报未必拿捏得准,估计相关举报个案会急增,跟进调查所需要的人手也会大增,若当局一早做好规划和部署准备,便可从容调度人手,并因应个案中儿童的实际需要,安排其接受适当治疗、心理辅导,甚或入住收容宿舍。

保护儿童,人人有责。现时有了强制举报虐儿条例,下一步是如何好好落实,之后还要定期检视和完善相关法例,确保条例能为儿童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其能在一个安全环境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