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照要胁食肆高层 女下属勒索囚两年半
2022-10-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餐饮集团董事总经理与女下属谱出婚外情,二人半年内每月均会相约在酒店开房,惟他疏远女方后遭要胁交出五十万,否则将这段关系公诸于世。女下属否认一项勒索罪受审,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半。暂委法官叶启亮表示,事主在本港有一定知名度,被告利用其身分的弱点犯案,加强威胁程度,令事主担惊受怕、寝食难安,法庭要判处阻吓性刑罚,以儆效尤。
叶官指,被告由起初威胁要到X上班的工作地方找他,继而在港铁站张贴大字报,和将亲密照流出予传媒,到最后设限勒索五十万元,逐渐加强恫吓的程度,X事后要看心理医生两个月,以及须服用安眠药方能入睡。被告为了一己金钱利益令X担惊受怕,身心健康受损,而本案涉及以性行为要胁加强严重性,法庭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儆效尤。
「失婚失业失自由」
叶官明言被告父亲有重病不可作求情因素,因为她犯案前理应清楚这点,并考虑到被告无实际收取金钱、只影响X一人等因素,判她监禁两年半。
辩方求情指,本案的胁逼手法较轻微,被告无要胁伤害X家人、无向第三方披露恋情和不当行为,且无指使他人加入。辩方又言被告父亲是长期病患者,肺部有积水,被告只因对X的爱太投入才犯案,对所作所为十分后悔,现与丈夫关系破裂,二人正办理离婚手续,是「失婚失业失自由」。不过被告的丈夫仍有为被告撰写求情信,当中透露二人在大专院校认识,已相处十年,相信被告一时迷失自我,肯定她本性善良。
三十二岁被告黄莎莎被控于去年九月十日至十月六日之间在香港为使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他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五十万元。
案件编号:DCCC 114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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