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董事医生涉藏假HPV疫苗脱罪遭覆核

2022-10-25 00:00

女董事黄惠诗。
女董事黄惠诗。

(星岛日报报道)位于尖沙嘴的加维医务及疫苗中心涉于二○一九年提供伪造商标的HPV疫苗「加卫苗9」。女董事、男医生及医务中心被控共五项管有伪造商标的货品罪。经审讯后,女董事及男医生被裁定其中三罪罪脱,被票控馀下两罪的医务中心则罪成,判罚十万元。控方昨就两人脱罪提出覆核,指出女董事作为公司唯一受托人,却未有尽职审查。辩方重申女董事没有任何医学资格,只能聘请有相关资格人士处理。暂委裁判官黄子豪听罢双方陈词后,将案件押后至下月十四日颁布决定。
官押后至下月中颁布决定

控方陈词指,女被告黄惠诗作为加维的唯一董事,有责任监督公司一切运作,包括采购涉案疫苗,她大可向正货药厂查询疫苗真伪,但却选择视而不见,故认为她未有尽职审查。虽然黄委托医学界名人萧镇贤负责营运,惟因萧没有相关资格,黄才会聘用男被告骆毅生。不过海关第二次巡查加维诊所时,作为唯一合资格人士的骆根本不在场。控方又指,骆的职责是要为病人提供医学建议,病人需经过其诊断方可接种疫苗,尽管他不曾亲自帮病人打针,他仍有疫苗的保管及控制权。

辩方则回应指,黄惠诗没有任何医疗资格,无法检查涉事疫苗的真伪,只能聘请有相关资格人士处理,因此裁判官在原审时已裁定她有履行职责。针对骆毅生在其中一次巡查中不在场,辩方反驳他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诊所中。另控方指称诊所检获的真疫苗非由骆订购,以及有人把假疫苗混入,惟未有提供证据支持,辩方表示即使骆负责管理诊所亦不等于他对于假疫苗知情。

被告为三十六女董事黄惠诗、五十五岁男医生骆毅生及加维医务及疫苗中心有限公司,原共被控五罪。裁判官去年裁定,控方未能反驳没有医学资格的黄对于假疫苗知情,加上没有证据显示骆有份参与管理加维,裁定二人罪脱。惟加维没有采取行动查核涉案疫苗数量与入货单据的不合,又没有派任何参与运作或知情的代表出庭解释,就整体情况而言公司需要负责,裁定两罪俱成。

案件编号:KCCC17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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