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老板骗银行逾亿囚33月

2022-10-25 00:00

案中两被告陈永福(左)及黄梓华分别判囚。
案中两被告陈永福(左)及黄梓华分别判囚。

(星岛日报报道)六十二岁公司「假老板」于二○一○到二○一六年间,受人操纵下诈骗四家银行八十三笔循环贷款共逾一亿二百万元,以及银行融资共三千一百万元,早前承认了二十项串谋诈骗罪,出庭指证同案被告,负责制作申请表的三十岁前会计男文员于受审后被裁定两项串谋诈骗罪成。法官劳洁仪昨午在区域法院判刑指法庭要发出明确讯息显示此绝不可为,「假老板」获减刑,判监禁三十三个月二十四日,前会计文员则判囚三年。 
劳官判刑指案中黎姓男子为真正策划人,控制数家供应商,六十二岁公司「假老板」陈永福负责签署所有涉案文件申请贷款,涉款一亿二百万,月薪两万元,另有一百二十万元报酬,犯案持续四年多。劳官考虑到计画精密程度、规模、时长、受骗机构数目、参与程度及对信贷系统的影响,法庭要发出明确讯息显示此绝不可为,认为陈永福角色不轻,但出庭协助指证其他被告,故获减刑五成半,案件审理历时长达七年,因此再减刑四个月,大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即判囚三十三个月二十四日。
黎姓主脑仍然在逃

劳官续指,三十岁前会计文员黄梓华负责准备发票、送货单及装箱单制作申请表,涉及其中逾一千八百万,犯案约五个月,为案中主要执行者,角色不可缺少。惟劳官指其所涉控罪中银行没有损失,个人得益只有薪金,兼之黄梓华甫毕业便受聘于涉案公司,未必完全了解犯案代价,易受摆布,加上历时七年,期间努力工作改过自新,雇主评价正面,三项因素各减刑四个月,判囚三十六个月。据悉黎姓主脑仍然在逃。
公司成立为申贷款

案情指,被告陈永福二○一○年应黎姓主脑邀请担任华丽国际有限公司(华丽国际)独资董事及股东,月薪两万元,而华丽国际并无实质业务,成立目的为向不同银行申请贷款,陈永福只负责签署贷款申请文件。陈永福二○一○年八月至二○一五年一月间按东主指示,联同另外二人包括三十岁前会计文员黄梓华一同串谋提交虚假证明文件包括银行月结单、核数师报告以及声称涉及华丽国际与七家供应商的交易发票、送货单及装箱单,向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多项融资及贷款,获批银行融资共三千一百万元及八十三笔贷款共逾一亿二百万元,款项辗转存入华丽国际及另外三名人士持有的多个银行帐户。华丽国际现已解散。

案件编号:DCCC 70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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