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决定不受司法覆核

2021-03-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人大常委会的完善香港选举的决定包括设立负责审查选委会、特首及立法会候选人资格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指委员会由几位特区主要官员担任,委员会如对参选人忠诚有疑问,会将个案交予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警方国安处开展审查工作,作判断后会向委员会提审查意见书。由于《港区国安法》列明国安委检视的资料不能透露,林郑强调有关决定不能提诉讼,不受司法覆核,审查过程和意见书亦不会公开。

林郑月娥昨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回应人大常委会决定,她展示政府已预先制作的小册子,预告政府未来三项重要工作,包括向公众解说,处理本地立法工作;以及安排三场选举,包括选委会、立法会及行政长官选举。

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两个附件规定,日后行政长官候选人、选委会候选人及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资格都要经资格审查组员会审核。委员会的组成及运作由特区政府列明,林郑月娥透露成员不会很多,由几位特区主要官员担任。她认为有关人士有管治经验、全部由特首提名及由中央委任,对中央而言是充分信任的人。她称,有意见认为委员会要中立、无政党背景,又担心成为委员后会被起底、制裁等,故由主要官员担任适合,规格对于公平公正有保障,认为不是行政干预,而是适当安排。

委员会如果对参选人在效忠特区和拥护《基本法》的问题上有疑问,将个案交予国家安全委员会,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会开展审查工作,作判断后会向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书,资委员再根据意见书作决定是否取消有关人士的参选资格。林郑强调有关决定不得提诉;由于《港区国安法》列明国安委检视的资料都不能透露,因此审查过程和意见书亦不会公开。

被问到警方有权筛选参选人是否警权过大,林郑指并非政府选择将工作交予警务处,而是《港区国安法》列明警务处处理进行反干预调查和开展国家安全审查,是「依法办事」;而且国安处有这方面人手、资源,故当局善用警队资源。

有记者质疑选委会一半议席是中央相关机构,例如国家财政部、中科院香港院士等国家机构成员或其委聘的人士提名,难以确保选委熟悉香港。林郑指,界别分组由提名产生的做法一直存在,今次改制后会有一百五十六个席位由提名产生,分布于不同界别。但并非中央提名,提名者是香港人,机构是和内地有关的香港分部。

林郑举例,负责提名科技创新界选委的是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香港院士,成员包括支志明、郑耀宗、黄乃正、任咏华和梁智仁五名教授,反问这些人为何是不熟悉香港。她又说,这些人士正正是她希望能够在局面稳定后参加政治体制,参与管治香港的人。

她亦不同意高教界被「连根拔起」的说法,而是与教育界合并,反问「教育就教育」,为何要再细分高教和中、小、幼、特教?又指立法会只有一个教育界议席,强调安排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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