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通过 选委会大增爱国爱港席位
2021-03-31 00:00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选委会由现时一千二百人增至一千五百人,并增加第五界别,每个界别三百人。其中第一界别即工商界变动最少;第三至第五界别大幅增加爱国爱港人士及社团的席位,包括基层社团及同乡社团各占六十席,内地港人团体代表占二十七席,第五界别中的港区人大政协占一百九十席,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代表占一百一十席。现行由区议员互选产生的一百一十七席全部取消,改为区议会辖下分区委员会、扑灭罪行委员、地区防火委员会代表合共一百五十六席,上述新增爱国爱港及建制席位合共已达六百席。
至于被视为泛民「票仓」的第二大界别专业界,亦有大变动。修订将原属第三界别的体育演艺文化出版界和社福界转皆移至第二界别,社福界所占席位更由六十席减至三十席;教育界与高教界合并,整个教育界席位减半至三十席;至于医学界和卫生服务界亦遭合并,席位同样减半为三十席。
人大决定同时改变第二界别的产生方式,设立当然委员及提名委员制度,全部分组界别只有半数委员由选举产生,其他由法定机构、谘询组织及相关团体负责人出任。其中,大学校长或校董会主席会成为教育界当然委员,另有五席由法定团体出任;法律界方面,基本法委员会六名成员会成为法律界当然委员,另有九席由中国法学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会计界界别分组的十五名委员,由在国家财政部聘任的香港会计谘询专家中提名产生;科技创新界别亦有十五席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香港院士中提名产生;体育演艺文化出版界半数成员由体协、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香港会员总会和香港出版总会分别提名产生;中医界半数委员则由在世界中学会联合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
修订后,第二界别三百委员中,有一百四十九席由选举产生,一百五十一席由当然委员及提名委员出任。一千五百名选委中,需要选举产生的委员合共九百八十二席、当然委员三百六十二席、提名委员一百五十六席。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估计,在千五人选委会中,估计中央可以控制或影响的委员,可达九成,日后特首选举出现变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人大决定又规定,选委会设召集人制度,负责必要时召集选委会会议,总召集人由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选举委员会委员担任,总召集人在选委会每个界别各指定若干名召集人。特首林郑月娥昨天表示,这总召集人会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出任。
《附件一》又规定,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一百八十八名选委会委员提名,五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十五人,每名选委只可提名一名候选人。获得提名的候选人,经选委会一人一票无记名、以超过七百五十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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