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非法集结管有弹药候刑

2021-03-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七岁侍应及二十七岁仓库管理员于前年十一月,在大埔分别被搜出士巴拿及催泪弹壳等物品,昨被裁定非法集结、违反蒙面法及无牌管有弹药等五罪罪名成立。陈炳宙裁判官不接纳两人辩称当日在现场只是为了凑热闹及捡催泪弹壳收藏,直指说法有违常理。对于其中一人指控遭警员暴力对待,陈官质疑被告在警署内从未提及,并强调警员用生命作赌注执行职务,任何人也不应坐在冷气房内脱离现实地批评警方使用过分武力。案件押后至下月十五日判刑,以待索取侍应的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期间两人须还柙。

陈官裁决时质疑,任餐厅侍应苏伟成当日明知道有危险,竟选择走向示威者观察的说法荒谬。至于仓库管理员巢廷坚走近示威者及警方中间拾取催泪弹小弹头,陈官直指其举动十分危险,正常人不会将自己置身于两难之中。加上两人当日与一般示威人士的装备一致,以口罩及防毒面具蒙面,遂裁定两人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罪罪成。在此基础上,陈官认为他们分别管有索带及催泪弹弹壳等物,必然是意图用以阻碍警方,遂裁定苏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及巢无牌管有弹药罪成。

两被告同被控于前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大埔参与非法集结,及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苏另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士巴拿、钳及一包索带。巢另被控无牌管有弹药罪,即四个已使用的催泪烟弹壳。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九一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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