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警膳食車送飯盒受阻攔 指揮官:示威者不退讓情緒激動

2018-11-28 14:08

游乃強警司出庭作證。
游乃強警司出庭作證。

在2014年歷時79日的 「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同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6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7天審訊,控方繼續傳召時任高級消防隊長唐偉東出庭作證,唐指於2018年9月28日接報得知夏愨道近海富中心發生17人受傷事件,當時由消防控制中心以電腦計算行車距離後,指派港灣消防局而非中區消防局出車救援。

唐指每部消防車均有一部流動數據終端機,消防員需要透過終端機輸入代碼,如上車時需按下「Responding」 按鈕,以記錄出發時間,消防員到達現場時則需按下「Arrival」 按鈕,以記錄到達時間。唐憶述當時出發及到達的按鈕都是由他親自按下,而所有資料均由電腦全自動紀錄,並記錄在中央電腦的事件日誌。唐及後根據消防局中央電腦的事件日誌,撰寫有關2014年9月28日的「事件報告」,記錄了當天出發時間、到達時間及消防車被示威者阻擋而需掉頭繞道的事件。

控方另傳召了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助理刑事指揮官游乃強警司出庭作證,游當年為「刑事處理大量拘捕人士及法律支援小組(Crime Mass Processing Mechanism and Legal Support Working Group)」的一員,專責處理佔中運動事件。游於2014年9月27日早上8時按指令到達金鐘視察整體情況,發現夏愨道及添美道交界有約100名示威者站滿行人路及馬路。直至下午近黃昏時分,越來越多人聚集在添美道正上方的中信橋,游指 「佢哋睇落似圍觀者,但係我角度睇係『示威者』,佢哋又跟台上講者叫口號,又用粗口指罵警察」。

游指當時有10多名軍裝警察持有盾牌,然後從中信大廈向海富中心方向推進,試圖趕走在天橋聚集的示威者。游認為掃蕩行動頗為成功,但並不是全部示威者都已離開天橋。游表示當警察手持盾牌向前推進時,示威者站在盾牌前面「用背脊頂住盾牌」,試圖不讓警察向前邁進,雙方曾爭持約5分鐘。

游供稱他於2014年9月28日早上11時獲通知到龍匯道及龍和道交界支援,到場時看見有立法會議員及示威者推着擴音器企圖進入添美道示威區,正如他們成功攜帶擴音器入場,即能協助該未經批准的集會活動,游便奉命禁止他們攜帶擴音器進場。游發現有無數鐵馬不規則地堆在龍匯道的行車線,明顯是示威者作為。

控方在庭上播放2014年9月28日下午5時許,即在當日下午6時警方釋放87枚催淚彈驅散示威者前的錄影片段,位置在俗稱「雨傘廣場」的夏慤道鄰近政府總部及海富中心一帶。畫面顯示夏慤道站滿示威者,接近警方防線的示威者則高舉五顏六色的雨傘,夏慤道兩邊方向的行車線均被示威者佔領。游供稱佔領的地點伸延至分域碼頭街、樂禮街北面部分地區及演藝道,示威者把建築物料、竹枝、路牌及垃圾桶等堆在路面阻擋道路。

游憶起當年10月3日曾有一名警長不適欲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但當救護車欲離開政府總部時仍有約百名示威者佔據龍和道及添華道交界,警方不停呼籲民眾讓路予救護車,但民眾擾讓多時仍不願讓路,最後由警員到場推開民眾形成小路而令救護車成功離開政府總部前往醫院,全程耗時約15分鐘。警司及後站在台上以揚聲器譴責民眾對警察並不公平,而民眾的不妥協令救援延遲,或會對該不適人士的身體造成嚴重後果。

游指於同日曾有兩輛警方膳食車輛派送飯盒到政府總部位置分發飯盒予當值警員,但亦因示威者阻礙而不成功進場。游憶述當時示威者不肯撤退,情緒亦十分激動,而示威者當時說:「唔係唔俾你地(當值警員)食飯,但我哋(示威者)要每個飯盒睇過先俾得你地攞入嚟」,更有一名男示威者歇斯底里地大嗌,最後更激動到嘔吐。警方最終唯有以人手運送飯盒到政府總部。游指當日示威者以不同物件及人群擋路,佔領地點由干諾道中起至夏慤道及分域碼頭街交界的高架道路下方。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1:50
更新時間: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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