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消防隊長指過千人擋路 不斷繞道阻延救傷者
2018-11-27 16:28
佔中九子案到了第六日的審訊,案件於今午續審時傳召交通警察羅守忠出庭作證,羅指他於2014年9月28日在分域碼頭街發覺有大班人群由四方八面衝出馬路並坐下,群眾在羅的勸喻下仍不離開,故向總部電台匯報後離去。
控方亦傳召了時任高級消防隊長,現任社區應急準備科助理消防區長唐偉東出庭作證。唐指消防於2014年9月28日接案稱,金鐘夏愨道海富中心對出有多人受傷事件發生,由於眾多民眾聚集於龍和道及分域碼頭街,即使消防車響着警號及閃燈亦沒有人讓路,故消防車從灣仔港灣道消防局前往海富中心時不斷繞道,「過千人擋晒成條路」,最後需時14分鐘才到達現場,到場後發現傷者人數達17人,包括13名警員及4名市民。
控方及後在庭上播放影片,片段中大批市民坐在馬路上,有一架消防車從後駛入位於分域碼頭街的人群,但未能順利通過,當時第八被告黃浩銘使用揚聲器呼籲市民 「保持鎮定」,亦叫「警察守法、停車熄匙」,消防車最後因民眾堵路而掉頭離開。
代表第八被告黃浩銘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證人唐偉東,指出唐錄取證人供詞時有否參考其即時記事冊,唐回應說:「我有參考部門之後比我(電腦化)嘅紀錄」。駱又指唐於開審後四天再錄取口供是因為辯方要求,當駱要求唐讀出記事冊內有關上述2014年9月28日發生的事宜時,記事冊上寫道日期為「2016年7月28日」,唐指當時警方要求他交影印本給部門,「我發現我寫漏咗」,故在交出記事冊時才寫下當天事件,唐又承認他並沒有把上述有關事件記錄在記事冊內,錄取口供時純粹參照消防部門提供的文件。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要求控方公開消防局對於有關事件的「事件記錄」報告,控方指稱需時找回文件才能公開,故要求案件押後至明天,陳仲衡法官批准並把案件押後至明天再續。
本案九名被告分別為戴耀廷(54歲)、陳健民(59歲)、朱耀明(74歲)、陳淑莊(47歲)、邵家臻(49歲)、張秀賢(24歲)、鍾耀華(25歲)、黃浩銘(30歲)、李永達(62歲)。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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