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逾半官立學校無用盡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撥款

2018-11-28 12:12

審計署建議監察學校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使用情況。
審計署建議監察學校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使用情況。

審計署發表報告指,部分學校推行電子學習的進度落後於目標, 部分學校沒有用盡撥作發展資訊科技教育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撥款。審計署建議,監察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使用情況,並有效運用所得的資源,及留意認為電子學習推行進度落後於其學校發展計劃目標的學校,並在有需要時適時主動提供意見和協助。

審計報告指出,教育局在 2004/05 學年推出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每年為所有公營學校提供津貼,以配合資訊科技教育的運作需要。教育局在發給學校的通告和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網頁中訂明,學校須於年度學校發展計劃中,概述有關資訊科技的開支預算。審計署審查了 40 所學校的學校發展計劃,發現 6 所 (15%) 並沒有這樣做;及 部分學校沒有用盡撥作發展資訊科技教育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撥款,所審查的 896 所官立學校中,517 所 (57.7%) 使用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少於該 5 年期間的撥款總額,當中 131 所 (14.6%) 未動用的撥款佔該 5 年期間撥款總額 20% 以上。 教育局需要鼓勵學校有效運用。

另外,教育局就資訊科技教育推行進展進行的年度學校問卷調查中發現,在 715 所回覆 2016/17學年問卷調查的學校中,56 所 (7.8%) 表示其電子學習推行進度落後於3年學校發展計劃中訂立的目標。教育局沒有確定學校的進度落後於目標的原因,也沒有探討學校是否需要教育局協助,以追回進度。

同時亦發現很多學校採用的電子教科書,亦並非選自適用書目表。

審計署建議繼續推動使用電子學習資源,監察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使用情況,並有效運用所得的資源,留意認為電子學習推行進度落後於其學校發展計劃目標的學校,並在有需要時適時主動提供意見和協助。

政府回應,充分肯定審計署就資訊科技教育推行情況所作的審查和提出的改善建議,並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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