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130元對1.2萬元 同一公眾街市檔租相差90倍

2018-08-30 10:52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公眾街市攤檔的租務管理。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公眾街市攤檔的租務管理。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公眾街市攤檔的租務管理後,批評攤檔租金差異極大,相差超過70至90倍,有同一街市的相似攤檔,月租分別130元及12000元。而且76%攤檔的租金均低於市場水平,令公眾街市連年出現數億元虧損。公署還不滿公眾街市承租人可自動續租,且租賃攤檔數目不設上限,有助長濫用之嫌,建議食環署檢討機制。

全港目前有99個由食環署管理的街市。由於以低於市場租金的底價作競投模式,有76%攤檔租金低於差餉物業估價署所評定的市場參考租金,這因而令公眾街市連年出現數以億元計的虧損。

公署在調查中發現,凍結租金措施長達19年,早年承租的攤檔得以長期以低廉租金自動承租,繼而出現同一街市的兩個相似攤檔,租金相距逾70至90倍的情況。

公署又指,公眾街市承租人可自動續租,減少他人租用攤檔機會之餘,也削弱推動承租人進步的動力,加上承租人租賃的攤檔數目不設上限,根據數字,全港有約730人承租了全港公眾街市中的約3160個攤檔,佔已承租的攤檔數量逾兩成,造成濫用情況,同時減少市民購物的選擇。

公署舉例指,有承租人租用23個攤檔用作貨倉之用,另有兩名承租人將街市近五成的濕貨攤檔,全用作經營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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