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接受申訴專員建議 已與多個部門建立聯絡機制
2018-06-11 12:39
申訴專員公署對入境處,「逾期未辦理出生登記個案跟進」的情況作出主動調查,今日發表報告,提出改善建議。入境處回應指,接受申訴專員公署的建議,並會作出積極跟進,努力優化和完善處理出生登記的跟進機制。入境處指出,會加強宣傳,使父母知悉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的法律責任及後果,以免父母因逾期辦理有關手續而損害其子女的醫療、教育和福利等相關權益。
入境處表示,在檢視舊機制後,認為當中確有不足及不善之處。為完善有關機制,在2015年5月27日推出新的跟進機制,除向有關父母寄出備忘通知以提醒他們應盡快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外,亦會尋求其他途徑積極嘗試聯絡嬰兒的父母。另外,又會在嬰兒出生9個月後仍未辦理出生登記時,將有關父母的資料放進入境處的電腦系統內,當他們使用入境處的服務時(例如申領身份證或旅行證件),處理職員便會詢問他們的聯絡地址及電話等,然後轉告出生登記處,以便作進一步跟進。如有關父母一直沒有回覆,會將個案轉交調查科跟進。
此外,入境處表示亦已與社會福利署、教育局及警方建立聯絡機制,並會就特殊或可疑個案聯絡有關部門,以跟進相關個案。
為使新跟進機制更為妥善,入境處在2018年2月26日起成立了一個專責工作小組,以跟進出生42天後仍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個案,工作包括致電聯絡父母、翻查父母在入境處的紀錄及嬰兒的紀錄、將父母的資料放進電腦系統內以便在他們使用入境處服務時提醒他們,以及按程序寄出備忘通知書等。遇到個別無法以電話或通知書聯絡父母的個案,小組會直接按呈報表上的香港地址上門查訪。如小組仍未能聯絡父母,個案便會轉介調查科作全面跟進。自工作小組成立至2018年5月31 日,共處理611宗出生逾43 日仍未辦理登記的個案,當中501宗已完成出生登記,另外3宗證實為夭折個案,餘下107宗未登記個案中,96宗已成功與父母聯絡,11宗仍在嘗試與父母聯絡中。
按入境處現時的做法,若嬰兒父母在嬰兒出生42天內仍未為其辦理出生登記,工作小組會發出第一封通知書給有關父母,並會致電嘗試聯絡他們。如未能成功聯絡上有關父母,工作小組會立即將他們的資料輸入電腦系統中,當他們使用入境處的服務時,要求他們立即補辦出生登記。如有關父母其後仍未辦理出生登記,工作小組會在第一封通知書發出後三個月寄出第二封通知書,並安排人員按相關地址上門查訪。若工作小組仍未聯絡上有關父母,個案會即時直接轉交調查科作全面跟進。
入境處表示,會不時檢討跟進機制的成效,並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調整,以因應不同情況,盡力確保在港出生的嬰兒能適時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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