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梁指食環「合法唔代表合理」 勇武解作抗爭心態

2018-04-20 14:42

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罪,案件於高院續審,首被告梁天琦繼續岀庭自辯。
梁天琦同意當晚無牌小販擺賣屬犯法,而食環署職員驅趕也是合法,控方隨後指岀食環署職員正做合法的事,梁阻止是否不對,他則回應指「合法唔代表合理」。控方再追問當晚,梁是否知道市民圍住及阻礙小販管理隊為不合法,梁稱「佢哋唔係完全包圍小販管理隊」,而且「呢啲畫面喺15年嘅新聞都見過」。
梁接受辯方覆問時,提到控方稱本民前是「黨」,被問到是否屬實時,梁解釋本民前為「社運組織」,並與黨有所不同,因黨有黨綱、黨紀、會員大會及既定投票機制,而本民前均沒有,辯方進一步問:「咁有冇黨委書記或者黨中央委員?」梁回應:「係無嘅。」梁續解釋本民前無機制可言,「好多人都彈岀彈入」。
辯方提及控方早前於從本民前臉書專頁中,列印了前年2月7日的帖文,而內有「旺角夜市」及「本土特色 勇武捍衛」的字句,用以盤問梁。而梁今於庭上解釋「勇武」對他而言解作「勇敢、威武」,他續稱:「以我嘅理解,威武係有句說話『威武不能屈』,面對不公義嘅事係唔應該屈,用呢種心態進行抗爭。」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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