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離婚欲索回「大禮」 前夫家人:金器「唔見咗」陳皮「食哂」
2018-04-20 17:31
原告陳文琪 (譯音) 於區域法院入稟控告被告丘進科 (譯音),指出二人於2015年結婚,「過大禮」時原告收到二人親友送贈的金器,被告多次確認金器全屬原告。原告收到金器後放在夫婦房中床下底的保險箱,保險箱只能以原告及被告的指紋解鎖。原告於提出離婚後數月要求朋友能幫忙拿回自己的物件,當中包括原告父親從原告出生時已準備好的陳皮,但不包括被告親友送贈的金器,被告亦同意。被告家人交收時指廚具及金器「唔見左」,而陳皮已經「食哂」(譯),事後亦拒絕見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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