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梁天琦認襲警罪 與另一被告即時還柙

2018-01-22 16:22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六人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本報記者攝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六人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本報記者攝

就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六人被控暴動及襲警等罪,案件今於高院進行聆訊,首被告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並否認煽惑暴動及兩項暴動共三罪。而第五被告黃家駒承認一項暴動罪及否認一項襲警罪。另外,其餘被告則否認所有控罪。
黃所面對的一項襲警罪則由法庭存檔,控方不會起訴。而梁天琦及黃家駒二人不獲准保釋,須即時還柙。
梁天琦今承認襲警罪,該案情指,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即當年大年初一至初二期間,旺角區發生了一連串的集結事件。因為集結人群的行為,警方機動部隊人員在砵蘭街組成防線向亞皆老街推進,目的包括保持道路通順和恢復治安。
2月9日凌晨約2時,至少約數十名人士在亞皆老街位於砵蘭街和上海街中間一帶集結,並將包括垃圾桶、雪糕筒等的物件放置在馬路上,亦走到馬路中間,阻礙道路交通。而集結人士中包括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線」上衣的人。
在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位置,集結人士向再次在場的西九龍交通部警務人員推進,並向他們投擲玻璃樽、垃圾桶等,梁天琦則向警務人員方向投擲垃圾桶的頂蓋。警長文錦璣等曾上前嘗試驅散,並謂:「走開,唔好再掟!」當文嘗試制止一名手持磚頭的集結人士時,突然感到左耳位置十分痛楚,跟著便跌倒在地上,梁天琦當時以白色膠桶擲向文錦璣及用右腳踢他,其後再用木製卡板打向文錦璣的背部,然後逃走。警方當晚以襲警罪拘捕梁,他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中的六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六人被控共八項控罪,包括煽惑暴動、暴動、襲警及非法集結,梁天琦為本案涉及最多控罪的被告,被控煽惑暴動、襲警及兩項暴動共四罪。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2:20
更新時間:16:22

前年大年初一發生騷亂事件。資料圖片
前年大年初一發生騷亂事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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