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未婚遭入境處揭發 警務處文書女助理簽守行為一年

2018-01-24 16:10

入境處去年翻查紀錄時,揭發28歲警務處文書助理周美廷,於2012年3月遞交其子的出生登記文件時,虛報自己未婚,原被控作出虛假的聲明以促致出生的登記,案件今於沙田法院審訊,惟控方撤銷控罪,周須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年。

辯方指,周是因剛產子不久,精神狀態不佳,在家人代填的出生登記文件上簽署時未有為意,才導致案件發生。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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