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助理涉受賄帶護膚品予囚犯 2人判囚 女被告無罪釋放

2017-11-08 12:49

荔枝角收押所一名囚犯的女友,為讓被羈押中男友護理肌膚,疑以護膚品及零食賄賂懲教助理,由對方將未經授權的護理產品帶給情人,三人早前被廉署控以串謀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等5罪,懲教助理及前囚犯今於西九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各被判入獄4個月,前囚犯女友則獲不提證供起訴,當場無罪釋放。 涉案三人包括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曾善昇(44歲)、由曾負責監管的荔枝角收押所前囚犯黃偉樑(36歲),以及黃的女友郭倩雯(32歲)。 首被告曾善昇被指於去年11月至本年1月期間,收取女子郭倩雯提供護膚品,未經懲教署署長批准下,將其中一些潔面產品及一支潤唇膏,帶進荔枝角收押所後轉交給黃;並從收取的物品中保留一瓶潔面產品、一瓶凝膠面膜、草莓及日本零食,供己使用及食用。 次被告黃偉樑及第三被告郭倩雯則同被控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首被告提供餽贈,作為首被告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或物件帶給次被告的報酬。 裁判官表示,在囚人士從外界取得物品須受認可及控制,以保障懲教所的人員安全及秩序,案件違反有關規例,尤其涉及公職人員操守問題,故有必要判監,考慮兩名被告坦白認罪,予以減刑後各判囚4個月即時監禁。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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