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助理涉受贿带护肤品予囚犯 2人判囚 女被告无罪释放

2017-11-08 12:49

荔枝角收押所一名囚犯的女友,为让被羁押中男友护理肌肤,疑以护肤品及零食贿赂惩教助理,由对方将未经授权的护理产品带给情人,三人早前被廉署控以串谋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等5罪,惩教助理及前囚犯今于西九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各被判入狱4个月,前囚犯女友则获不提证供起诉,当场无罪释放。 涉案三人包括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曾善升(44岁)、由曾负责监管的荔枝角收押所前囚犯黄伟梁(36岁),以及黄的女友郭倩雯(32岁)。 首被告曾善升被指于去年11月至本年1月期间,收取女子郭倩雯提供护肤品,未经惩教署署长批准下,将其中一些洁面产品及一支润唇膏,带进荔枝角收押所后转交给黄;并从收取的物品中保留一瓶洁面产品、一瓶凝胶面膜、草莓及日本零食,供己使用及食用。 次被告黄伟梁及第三被告郭倩雯则同被控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首被告提供馈赠,作为首被告将未经授权的物品或物件带给次被告的报酬。 裁判官表示,在囚人士从外界取得物品须受认可及控制,以保障惩教所的人员安全及秩序,案件违反有关规例,尤其涉及公职人员操守问题,故有必要判监,考虑两名被告坦白认罪,予以减刑后各判囚4个月即时监禁。 法庭记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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