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患自閉症的中年男子因失業無法給「家用」,前年六月遭同住女友人用滾水燙傷,更以刀背拍打頭頂至流血。女友人伍寧頤否認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以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
事主林志華接受盤問時指,中小學均就讀一般學校,未有讀過特殊學校,而他自93年從職業訓練局畢業後近23年沒有工作,期間兼職進修有關電子技工等課程、以及照顧住在老人院的母親,並一直靠家人經濟上支持他,他形容自己好孤僻。
林稱,事發後因家人認為他「咁易比個女人控制」,不懂反抗,有需要向醫生求助,故排期看精神科醫生,但他承認至今仍未有確診任何病症。
林在盤問時承認落口供時由其胞姊陪同,部分內容由胞姊提供。辯方質疑:「佢作古仔俾口供啊?」林解釋因不擅表達,遂將事件告知胞姊並由她向警員講述,警員筆錄後二人均有簽名確認。辯方詢問林是否記得落口供時第一句說話是甚麼,林指當時其胞姊向警員表示林是自閉症患者。
林又於庭上指,被告曾對他說其他男性朋友對她很寬容,「冇告過佢」,但林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不想再出現其他受害者,故挺身而出。林於事發後亦曾在Facebook與被告對話,了解她的近況,當時被告向他指十分喜歡在澳洲的生活,更欲安排假結婚換取居留權。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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