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DQ案」終極上訴失敗,遭立法會追討合共186萬元薪津,限期將於後日屆滿。游蕙禎今日出席活動後表示,稍後會去信立法會,詢問還款的法律理據與詳情,再決定下一步做法。
游蕙禎又透露,薪金早已用作購買器材,當初搬出立法會時,曾提出將器材歸還秘書處,但對方拒絕接收,目前該批器材被放置在倉庫。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透過郵遞和電郵,追討梁頌恆和游蕙禎已申領的薪酬及辦事處營運開支,每人各93萬港元,要求兩人於周二(12日)前交還有關款項,若限期屆滿仍未收到退款,行管會將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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