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疏忽照顧家中貓隻 判100小時社服令 2017-09-11 10:50 Previous Next 21歲售貨員與同居女友分手後各自遷出黃大仙住宅,年初獨留3隻1歲大的名種貓於單位,因單位內有異味及貓叫聲,鄰居報警揭發其疏忽照顧,被控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從感化報告可見,被告鄭瑋廉理解到自己有責任照顧家中動物,另外,鄭母表示被告喜歡小動物,並自小有餵飼流浪貓的習慣。裁判官認為被告對疏忽行為存有悔改之意,判以社會服務令。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警察扶伯伯過斑馬線獲讚「好有愛」 網民嘆司機唔讓路 下一篇 林鄭月娥指一帶一路是CEPA後新里程碑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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