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一名前銷售經理及一名營業代表,被指收取6000元使另一名營業代表達到其每月營業指標,2人被控1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2人罪名成立,押後至8月22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首被告建設銀行前銷售經理周凱聰(32歲),負責帶領一個營銷小組,招攬客戶申請貸款產品。次被告郭偉倫(27歲)則為周旗下其中一名營業代表。 2人被控於2015年8月6日至14日期間,串謀使郭向另一名營業代表索取6000元,作為郭安排將其他營業代表所處理的貸款申請轉給該營業代表,使他能達到每月營業指標的報酬。
裁判官指出,串謀的定義是2人或以上,經協議後,並予以實行去達致某些非法目的。 案件中周與郭各人分別於不同時間以車輪式方式向另一名營業代表提及以6000元確保他能達至該月的營業指標。 顯示周與郭是經協議後才定出6000元這報酬金額,裁定2人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罪名成立,批准2名被告擔保,並押後至8月22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法庭記者:王海欣
建立時間:13:03
更新時間: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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