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A前保險代理人指,在6年多前被公司用「無需理由」發出15天通知期終止代理人合約,並無作任何補償,遂於2014年入稟控告公司,涉嫌逃避支付合約中訂明在指定年資或年齡被終止合約後,每月可得到離職後佣金,今於高等法院開審。
原告為65歲的AIA前保險代理人關宇洪,他今出庭作供,指於1999年7月加入AIA的第27區域,工作了11年,而AIA在合約上要求員工每年簽新保單的佣金(first year commission)跟區域要求不同,關表示在2010年第二季的其中一次大會,區域總監要求多做生意,佣金最低要求由73000元提升至128000元,其上司亦表明,若不達128000的最低要求,「我都保你唔到」,而區域總監在大會亦有指名道姓叫他一定要達標,「如果唔係就炒咗你」。
由於關在2010年11月30日,即業績結算日當天仍未達128000元佣金的要求,認為合約便自動失效,但被告公司指於2011年1月5日出信,發出15天通知期中止合約。關在他認為的合約失效日期後,仍有繼續上班,公司於2010年12月時曾要求他3日內執走個人物品及交出鎖匙,並由觀塘A辦公室轉到B辦公室工作。關認為秘書叫他收拾物品,「即係等判刑,返B冇意思,咩都做唔到」,又認為自己是在「等炒」。
關在下午作供時透露,2011年1月4日為一名姓趙的女客戶簽保單,但公司拒絕給他保單號碼,他於是將保單交給上司處理,但之後保單是否批出,他則不清楚,他亦告知客人已離職,其保單會交他上司負責。
關指在中止合約前,公司每個月會將佣金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他的戶口,而在3月份的時候,關上司致電,稱AIA公文袋內有一張給關的支票,但不清楚為何會發出支票,關將戶口號碼給上司,再由他過數,金額為20693.49元,辯方指這筆金額是他於1月4日簽署保單後獲發的佣金。案件明天續審。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3:40
更新時間: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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